学科分类
/ 2
30 个结果
  • 简介:摘要:以大型装配式框架结构建筑为依托,介绍了新型梁贯通型钢筋混凝土柱-钢梁组合结构梁柱节点的应用。从梁柱节点构造、深化加工、吊装前柱端保障措施、梁柱节点钢套筒安装、型钢大梁吊装、钢套筒固定等环节出发,对型钢-混凝土组合梁柱节点施工管控要点进行说明,并通过自行研发的吊装引导工装顺利解决了柱节点钢套筒的吊装难题,可为类似结构体系的设计和装配式建筑的施工提供参考经验。

  • 标签: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 梁柱节点钢套筒 吊装引导工装 偏差互补
  • 简介:摘要回顾性分析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腹腔镜抗反流手术的48例胃食管反流病患者的临床资料。结果显示平均手术时间(114±39)min,平均术中出血(28±25)ml,术后平均住院时间(5.4±1.6)d。16例患者行Nissen手术,32例患者行Dor手术,两组在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及术后住院时间相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患者自觉改善率在90%,胃食管反流病自评量表评分平均总分下降占77%,主要体现在烧心、反酸、恶心以及睡眠障碍症状的缓解。腹腔镜下抗反流手术治疗胃食管反流病是一种安全、有效的外科手段。

  • 标签:
  • 简介:摘要为了探讨手术室护理的具体风险因素和相应防范措施,本文从我院2017年度收治的手术室患者中随机抽取8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奇偶顺序的方式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试验组,每组各包括40例手术室患者。对照组手术室患者采用常规管理,试验组手术室患者采用护理标识风险管理,观察两组手术室患者对护理风险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护理差错和护理投诉发生率。结果显示试验组手术室患者对护理风险知识的总掌握率为92.5%,对照组手术室患者对护理风险知识的总掌握率为77.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患者护理差错和护理投诉的发生率分别为2.5%和5.0%,对照组手术室患者护理差错和护理投诉的发生率为17.5%和15.0%,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表明在手术室患者护理过程中针对护理风险因素采取针对性的标识风险管理措施,可以有效提高患者对护理风险知识的掌握程度,降低护理差错和护理投诉的发生率,对于临床护理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 标签: 手术室护理 风险因素 防范措施
  • 简介:摘要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其施工成本管理具体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利用相关措施的实施,对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等成本进行合理调节,确保各项费用均在企业成本计划内。以建筑工程施工费用角度分析,成本管理具体包括经营招待费与办公费等。对此,在建筑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将成本控制进行贯彻落实,强化工程项目整体管理,不仅有助于对成本的科学规划,而且还能降低企业整体成本,避免企业出现任何成本超支等问题。

  • 标签: 建筑工程 施工成本 管理 控制
  • 简介:摘要建筑工程中,造价的建设意义不可忽视,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是保障工程施工顺利开展的基础,同时也是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提高建筑企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随着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不断进步,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模式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的重视,成为成本管控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作为工程造价的主要管理方式,为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后续工程造价管理的系统化奠定了基础。基于此,本文简要提出建筑工程中动态管理与控制的重要价值,并进一步分析基于动态管理与控制下的建筑工程造价工作方式,以及为相关造价管理人员提供理论指导依据。

  • 标签: 动态管理与控制 建筑工程 造价工作
  • 简介:摘要根据建筑质量评定标准规定,运用技术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的检测称之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质量,而混凝土施工质量又决定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在加强建筑工程检测质量的过程中,混凝土作为主要材料之一,其承载着钢筋混凝土的多种形式,逐渐成为建筑工程施工的工作重心。所以,研究如何完善混凝土检查技术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建筑工程 质量检测 混凝土 检查技术
  • 简介:

  • 标签:
  • 简介:摘要为了实现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电力送出和消纳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当前对风电并网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多集中于加强发电与电网的统一规划和有序开发,建设智能电网等方面。这些建议对于我国风电下一步发展都非常重要。不过,相关建议只是强调了政府的“有形之手”,相对忽视了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力量。市场机制能够通过让经济效率高的企业获得更多资源,实现优胜劣汰,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在利用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美国一些政策思路值得借鉴。

  • 标签: 风电消纳
  • 简介:代理制度是近代社会经济的产物,起到了"扩张私法自治之范围"和"私法自治之补充"的作用。但代理制度同时伴有危害交易安全的弊端,尤其以无权代理的情形最为严重。近代民法根据无权代理的原因和后果归属的不同,又将其分为表见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本文仅就狭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进行了具体分析。鉴于我国《民法通则》仅对狭义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作了原则性规定,作者建议,在制定我国《民法典》时,应借鉴德、日立法体例,单设"狭义无权代理"一节。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无权代理的概念、本人的追认权、对方的催告权、对方的取消权,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条款,以补充现行《民法通则》之不足,平衡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 标签: 狭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人 代理权 被代理人 法律效力 代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