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8
154 个结果
  • 简介:[案情]某系某省建设厅工作人员,一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因公司的建筑资质不具备升级条件,找到某,让其帮忙办理资质晋升事宜。某找到建设厅建管处负责接收、审查建筑企业资质升级的常某帮忙。期间,某向李某提出办理资质升级需给办事人送二、三十万元,李某从银行向某卡上转款30万元.某把其中10万元送给了常某,剩余20万元据为已有。在常某的帮助下李某以编造虚假业绩材料的方法.使其公司通过了资质升级。

  • 标签: 建筑资质 行为 工程公司 水利水电建设 法定代表人 工作人员
  • 简介:<正>在纪念“西政五十周年”之时,我曾回“西政”去看过锡三先生,先生身体欠佳,原因是因一小病住进了医院,由于老从未住过院,这一住反而使老身体状况处于不佳的境地。那一年是2003年,老97岁。我和师兄弟们谈起老,都认为老将成为法学界首位百岁老寿星。

  • 标签: 三先生 西政 法律系 民事诉讼法 徐静村 朝阳大学
  • 简介:某(男)与邱某结婚后常年分居两地,邱某难耐寂寞,与邻居一单身汉林某勾搭成奸并生下一子。某不明真相,以为孩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而疼爱有加,看着孩子在自己的呵护之下健康成长更是喜在心头。安宁和美的日子过了15年。在一次例行的体检中,某得知自己并无生育能力,惊讶之后顿生疑虑,经过一番明查暗访,某对邱某提出质问,邱某无奈之下承认了与他入的奸情并坦言孩子不是某与其所生。某自感受到了极大伤害,愤然起诉,要求与邱某离婚并解除其与孩子的父子关系。本案中,对于如何认定某与孩子之间的人身关系,产生了较大分歧。一种观念认为,某与孩子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所谓事实收养,是指没有按照有关收养的法律和政策

  • 标签: 事实收养 民事法律行为 父子关系 收养关系 法律特征 人身关系
  • 简介:启泉,系宣城市三届人大代表、泾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现任云岭镇汀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近年来,他时时处处为民着想,积极参加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紧密贴近群众,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向人民递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勤于履职聚得民心人大代表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 标签: 民心 人大代表 人民群众 党总支书记 村委会主任 人大常委会
  • 简介:  这几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精神文化生活也不断有新的要求.艺术品市场的走强,中国书画走在最前面.其中,海派书画成了热门话题.……

  • 标签: 棕榈白凤图 王礼棕榈
  • 简介:强华,原新闻出版署副署长。曾任光明日报副总编、民主与法制社总编,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标准》—文的编辑。一辈子都在从事新闻出版工作的老,追求新闻的客观、公正与真实。面对日益泛滥的假广告,尤其是事关千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假医假药广告在大众传媒上公然叫卖,比比皆是,而无人监管,老呼吁:要像重视打击“假新闻”那样重视打击“假广告”。

  • 标签: 传媒公信力 广告 王强 新闻出版署 新闻出版工作 民主与法制
  • 简介:我们通常以为,《李尔》开篇,李尔设置的“爱的审判”场景显示出他的年老昏聩,但我们通过文本的细致阅读会发现,他其实具有非常明确的政治意图——虽然考狄利娅令这个意图落空。这个悲剧清晰地呈现了继承人教育这个与政治共同体的未来性命攸关的问题。但莎士比亚的意图不止于此,借助《李尔》中塑造的奥本尼,这个历经内忧外患而成长的王者,莎士比亚则要告诉有心的读者,或者潜在纷乱中的政治人,怎样的人才能让政治生活从混乱回归秩序:任何具有统治欲望的人,必须要以奥本尼为楷模,这样灵魂必须要像他一样——审慎、明智、勇敢。

  • 标签: 《李尔王》 自然 美德 政治秩序
  • 简介:曾经名震四海,后又销声匿迹的褚时健,现在又意外地回到社会公众的视线里,并且带来了美味、可口的橙子。从烟草到橙子,他的辉煌开辟了一个时代,他的悲剧也结束了一个时代。如今,他以独特的方式继续证明着自己存在的意义。

  • 标签: 褚时健 舞台 社会公众 烟草
  • 简介:目的介绍一种能够用来显现潜在手印的新型物质—京尼。方法依据京尼能和手印遗留物质中的氨基酸或蛋白质发生反应,生成一种有荧光效应的多聚体深蓝色物质,通过自然光或多波段光源下显现观察,并将其与传统的茚三酮、DFO显现进行比较。结果京尼显现法的显现条件与茚三酮类似,其处理后的潜在手印既在自然光下可见又在多波段光源的激发下有荧光现象。结论京尼显现法可用于渗透性客体上潜在手印的显现。

  • 标签: 京尼平 茚三酮 DFO 手印显现 鲁赫曼紫 荧光现象
  • 简介:3月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中国人大网、人民网、新华网等12家网站,联合举办主题为“强化监督执法为民”的网络访谈。

  • 标签: 检察长 专访 媒体 间接 两会 全国人大
  • 简介:云南大学法学院有幸邀请到法学泰斗泽鉴先生携夫人赴昆讲学。泽鉴先生,生于1938年6月2日,台湾台北人,著名法律学家,主攻民法学。成功高中毕业,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士、硕士,后赴德国海德堡大学就读,半年后转学至慕尼黑大学,1968年获该校法学博士学位。

  • 标签: 台湾大学 海德堡大学 慕尼黑大学 1968年 法学院 云南大学
  • 简介:新清,1962年12月生,河南新野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常务副院长,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1年-1988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1995年9月-2001年1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担任新华社法律顾问等多个社会职务;1997年被

  • 标签: 王新清 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 法律顾问 博士研究生 社会职务
  • 简介:<正>在20世纪80—90年代,我国刑法学界处于一个恢复重建的历史时期。这个时期活跃在我国刑法学术舞台上的学者,20世纪50年代初大多曾经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聆听过苏俄刑法专家授课。那时有北高南马之称:北高指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的高铭暄教授,南马指在武汉大学任教的马克昌教授。高铭暄教授和马克昌教授都是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生中的佼佼者。除此之外,在中国人民大学刑法教研室任教的作富教授也与高、马具有相同的求学背景。在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科,往往是高、并称。就学术成就而论,高、可以说是双峰并峙,在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这两个研究领域各领风骚;就为人处事而言,高、又是二水分流,各有其人格魅力。我有幸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以后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先后师从作富教授和高铭暄教授:其中,作富教授是我的硕士生导师,而高铭暄教授是我的博士生导师,同时,作富教授又担任我的博士生副导师。俗话说:"名师出高徒"。师是名师,高徒则未必。如今高、均已年届耄耋,必将以共和国刑法学科奠基人的身份载入我国刑法学术史册。

  • 标签: 王作富 特拉伊宁 陈兴良 侵占罪 高铭暄 敲诈勒索罪
  • 简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婴儿,事实层面客观存在由该夫妻精卵结合(夫妻亲生子女)和采用他人精液如精子库供精等生育情形——与该妻为“亲生”,与该夫为“非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两种情形。因父母子女亲权关系建立以事实层面亲子血缘关系为基础,对“血亲关系”事实(精卵来源及其体现的“生育意志”)判断“真”或“假”即同时指向当事人法律层面权利义务“应当”或“不应当”。本文拟通过对父母子女“血亲关系”性质的分析,并对一起亲权纠纷在亲子关系事实“悬疑”情形下,一二审法官对父女是否具有“血亲关系”作截然相反推定的案件进行剖析,说明树立婚内父母子女关系适用推定以“儿童利益最佳保护原则”为核心价值基础的司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血亲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 王和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应当” 血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