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所谓强制性规范指的是行为人在一定束缚下被迫自行调整的一种规范。尽管民法属于自治法范畴但是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规范。民法产生初期,建构体系的强制性规范既已存在。在司法、立法和理论研究层面,我国民法强制性规范存在诸多问题。其最终可归结为民法强制性规范的概念界定、类型划分、效力确定、规范配置、司法识别及适用解释等基本问题。只有充分认识个体之于社会、市场之于政府、私法之于公法的优位性,才能切实更新立法理念,科学确定民法强制性规范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立法人像和立法方法。民法强制性规范能够维护形式平等,推动实质平等;保障个人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市场交易与婚姻家庭安全;确保个人生活秩序,实现社会稳定有序;提升经济与社会运行效。率。这是民法强制性规范存在的法律价值基础。
简介:1986年我国第一个正式的证券交易柜台成立.标志着我国股票交易的正式诞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股票市场得到了空前的发展。199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试营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为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我国的上市公司是经国务院和证监会批准、允许其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股市进行融资有效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运营风险.促进了上市公司的发展壮大.也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但是我国上市公司的强制退市制度尚且存在许多问题,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完善。我本文通过对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简介:我有很多的心愿,但我最想实现的是得到一辆自行车。在我的央求下,妈妈带我来到我家附近的一家折叠自行车分店选车。刚进店,我就看中了一辆自行车:它的车身是我最喜欢的粉红色,车把是银色的,漂亮极了。我迫不及待地问妈妈:'妈妈,买这辆可以吗?'可是妈妈看了一眼,
简介:诞生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并逐渐为司法解释所吸收和肯定的终结本次执行制度,在让难以执行案件退出执行的同时,面临执行名义所载之请求权并未完全实现而退出正当依据何在的尴尬。只有建立执行信息平台,真正解决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规范透明标准,辅之以多种预防和惩罚配套法规,才能获得当事人和社会认可和信用,破解'内终外不终'的怪象,让浪费在'执行不能'案件的司法资源,配置到能让司法发挥效能的执行案件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