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刊讯】为加强兽用生物制品标准管理工作,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农业部组织开展了兽用生物制品标准清理工作。经研究,对不符合当前国家动物防疫政策、存在较大生物安全隐患、已被新产品取代且至少5年无企业生产,以及检验项目不全、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13蹄疫O、A型活疫苗(依据200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规程》标准)等81个兽用生物制品标准予以废止。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上述81个兽用生物制品,涉及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撤销;2015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白2017年1月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上述81个兽用生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