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国海油)以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安全监管要求,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培育海油特色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管理总体适应生产发展规模,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基本稳定,为中国海油积极履行国家石油公司肩负的能源安全保障重大责任、着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能源公司提供了坚实保障,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出应有贡献。
简介:传统上,中国海事侵权案件的法律选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及第275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后,海事侵权案件(包括船舶碰撞)的法律选择完全可以依照该法第44条的规定,但在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规则时须做些调整,对于发生于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和仅涉及两艘同国籍船舶的海事侵权案件须视船舶为侵权行为地而适用船旗国法律,对于发生于公海的无船旗国法律可适用的海事侵权案件则适用法院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法律适用的规定也可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