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法律。该法从1986年起开始起草,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实施,不仅是全国一千多万教师的大事,也是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兴衰,系于教师。《教师法》的颁行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教师的重视,对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就一支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一、《教师法》的立法宗旨《教师法》以教师为立法对象。《教师法》开宗明义,对立法
简介:<正>一、保护未成年人的意义未成年人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的人。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并规定于199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未成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在生理、心理上的发育还不成熟,对社会的认识水平低,辨别是非的能力差,世界观、人生观正在形成,可塑性很大,与成年人相比,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不强。这决定了未成年人是一个特别需要保护的群体。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我国目前有3.8亿未成年人,14周岁以下的有2.8亿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在家中遭受过辱骂、殴打、罚站、罚跪、罚做事、被讽刺挖苦,甚至不允许上学等。社会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很大,如:“电子游戏室泛滥,渲染色情、暴力等内容的音像制品、电脑软件。书报充斥市场,部分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自由出入,未成年人吸毒、失学和雇佣童工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诸多因素表明,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安装行业中的地位日益提高,而项目安全员是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最后一道防线,项目最底层的安全管理者,项目安全员如果不懂如何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职责权限,那么在发生事故后就会不可避免的被追责,而本文从现场角度探讨项目安全员如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并将安全管理行为转变为项目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