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9
171 个结果
  • 简介:随着生命科学新理论和新技术的发展和渗透.形成了基于基因组学、蛋白组学和代谢组学等组学技术的系统毒理学,赋予法医毒物学新的研究平台,使之从研究思路、方法和理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综述了组学技术及其在法医毒物学领域的研究进展,以及组学技术发展和应用亟待突破的方法标准化.组学数据库和多组学信息集成等关键问题,提出法医毒物学研究,应更加注重人群研究和应用价值.系统毒理学有望在探索毒物代谢酶的基因多态性.与毒物代谢规律之间的关系、阐明毒物对机体毒性作用和机制、寻找中毒相关生物标志物,以及确定毒性剂量阈值等方面取得突破,是法医毒物学未来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 标签: 法医毒物学 系统毒理学 组学 基因组学 蛋白组学 代谢组学
  • 简介:卢梭是法国启蒙伦理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他通过人来研究社会、通过社会来研究人的方法,对人和社会的本性、道德情感和良心、爱自己与爱他人、社会契约的政治和伦理等问题,都进行了深入的论证和分析。社会与人是卢梭论证的基点;公众与个人是其伦理思想的桥梁;通过契约的正义是其伦理思想的终极目标,这三部分是卢梭契约伦理思想独具特色的重要部分。

  • 标签: 卢梭 社会契约伦理 自由 公意 通过契约的正义
  • 简介:新的明确了法医工作者可参与医疗事故鉴定,这对广大的法医特别是法医病理学工作者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本文从客观的死因鉴定、法医病理学参与尸检的优势和医疗纠纷的鉴定工作三方面详细阐述了法医病理学鉴定对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对法医病理学工作者如何做好鉴定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 标签: 法医病理学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鉴定 鉴定工作 工作者
  • 简介:综观中外刑法有关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不乏科学合理之处可资借鉴。本文对此予以全面考察和梳理,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提炼和概括。包括,首开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之先河的“三赦”制度、不适用死刑、追究刑事责任的身高标准、追究刑事责任的基准以及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等。对这些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对我们今天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立法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未成年人 刑事责任 “三赦”制度 身高标准 刑事责任年龄
  • 简介:定格在欧洲法域,法学家法的法演进与欧洲私法推进相互交错,构建起自罗马法以来壮阔的私法图景。此种交错互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法学家阶层的产生为私法发展提供了阐释和实践主体;第二,罗马法复兴阶段,法学家法为各主要法域结合本土习惯构建实体内容提供了语境和工具;第三,法学家法与其他法源并存共济,最终促进了私法形式之多元统一。将此种历史互动放置于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当下,似乎更有探讨的价值和意义。

  • 标签: 法学家法 法史演进 私法推动 民法典编纂
  • 简介:<正>在中国古代婚姻法中,"义绝"是"七出"之外的法定离婚情形。但因为"七出"还受到"三不去"的限制,"义绝"却是无条件的必须离婚、违者甚至还要受到刑罚,因此一直受到学者的格外关注。但是,自陈鹏《中国婚姻史稿》1990年出版之后,学者几乎没有再在资料搜集和制度考证上取得重大突破,反而是在资料的解读与阐释上,续有创获,如日本学者滋贺秀三首先提出,从唐律到明清律,"义绝"制度呈现出家族重要性降低、夫妻关系重要性上升、国家干预力减弱的变化;金眉从法学角度,认为"义绝"之"义"指"夫妻基于

  • 标签: 义绝 中国古代法 夫妻关系 离婚制度 婚姻关系 感情破裂
  • 简介:<正>直到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法律学者们才普遍意识到,美国刑事司法体系如此大量地通过辩诉交易解决其大多数严重犯罪案件,这是一种刑事被告放弃其接受审判的权利以换取较轻刑罚的做法。正统的美国刑事司法理论认为,我们应该以陪审团审判的方式处理严重犯罪的案件。实际上,作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并于1791年被批准的《权利法案》指出:"在所有刑事起诉中,被告应当享有公正陪审团即时并且公开审判的权利……"我们的理论要求审判,但我们的实践则在增加不审判。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有关美国辩诉交易的学术研究,尤其是芝

  • 标签: 辩诉交易 刑事审判 法律史 刑事诉讼法 德国人 有罪答辩
  • 简介:<正>《罗马法》的翻译出版对国内外国法制和世界古代史学习和研究者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译者对许多罗马宪法制度和官名的翻译沿用汉语约定俗成的译法。不能说不准确。问题是,罗马制度和官名的翻译在以前的一些专著、教科书和翻译作品中就有比较多的问题,是我们的法制史研究中的一个有趣现象。说它"有趣"是因为其中包含了中西两种不同文化在接触时的火花。其

  • 标签: 元老院 罗马法 执政官 汉译问题 宪法制度 罗马共和国
  • 简介:<正>法院能够受理哪些案件,是行政诉讼的一个基本问题。它不但关系到原告能否通过诉讼程序获得救济,也涉及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用整整一章的篇幅,试图界定受案范围。但受案问题仍然经常困扰司法实践,不断引发学术争论。尤其是2000年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0年解释")公布后,如何看待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更成了一个热门话题。

  • 标签: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诉讼制度 最高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 简介:从思想中考察立法权正当行使是否应当受到限制,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两个脉络。一个脉络认为立法权行使应当受到限制,尤其是立法权行使存在着内在限度;另一个脉络从主权学说入手,从逻辑上推出立法权行使不应当受到限制。就这个论题的当代意义而言,我们可能并非需要一个非此即彼的答案。洛克林对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的划分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有益的视角。当下中国立法权要实现正当行使,必然需要接受限制,更为重要是,我们需要一个批判性的理论范畴来审视、检验中国当下的立法。

  • 标签: 立法权 脉络 规范主义 功能主义
  • 简介:我国现有高校《中国法制》教材中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一,采用西方法学教材编排结构,与中国传统法制文明不完全适合。二,部分重要内容被简单化,甚至遗漏。三,内容单薄、观点陈旧。四,部分内容选取失当,挂一漏万。教学过程中应采用多谋体教学方式和比较分析方法,实现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建设输送合格人才的目标。

  • 标签: 教学改革 教材 教学方法
  • 简介:美国法制现代化经历起始、形成、成熟和进一步发展四个时期。在价值取向上,美国法制现代化向公民权利的全民化和平等保护的方向发展,向形式平等兼顾实质平等的方向前行。在规范制度层面上,以宪法及其修正案的创制为主线,向着公法和私法体系不断完善的方向发展,从而显示出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 标签: 美国 法制现代化 历史道路
  • 简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创建至今已走过了十年的历程,其纪念大会与95年年会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和云南大学法律系主办,并在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等单位的协助下,于7月下旬在昆明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以及香港、海外的专家学者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在开幕式上,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法理学研究会

  • 标签: 中国法理学 中国法学 会法 向21世纪 理学研究 部门法学
  • 简介:在意义与真理的问题上,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是批判指涉主义与逻辑完美主义的.在法理学探讨中,德沃金援引维特根斯坦,是因为德沃金在根本上认同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与此相对,哈特对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援引,仅仅是对其著作中某些孤立语篇的认同,是一种断章取义的误解.哈特引用他们,只是借助他们来指出无形的规则是存在着的,哈特本人采取外在视角的方法来对规则进行客观中立的描述,显然与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是水火不容、尖锐对立的.

  • 标签: 维特根斯坦 意义 道德中立的描述 外在视角
  • 简介:"体系"与"法律体系"的思想源远流长。从近代早期直至19世纪"非欧几何"诞生之前,严格的公理化—演绎性体系模式一直居于主导地位。20世纪以来法学领域逐渐反对法律公理(规则)的演绎方法,而转向价值论—目的论上的"内部"体系模式。当代法律理论则从规范论—道义论层面对上述两种模式加以重构,提出了规则—原则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系模式。其中,法律规则与规则之间根据逐级授权关系形成了特定的层级构造;法律原则与原则之间则形成了抽象的、没有绝对优先关系的客观价值秩序;此外,法律规则基于特定"形式原则"的支撑,通常优先于法律原则。由此得到的法律体系具有规范性、程序性与动态性,兼顾了规则的确定性与原则(价值)的开放性特征。

  • 标签: 公理化—演绎性体系 规则/原则—模式 客观价值秩序 形式原则
  • 简介: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间,自加、英、美、澳等国渐次兴起了所谓法律地理学(空间-法律)研究。尽管到目前为止,该研究尚未形成很清晰的理论图式;但透过其新颖的方法还是可以看出它开阔的理论视野及宏大的理论抱负。对我们而言,不只是要去理解这一研究动向在其学术谱系下的基本理路;还要结合我国的社会背景,辨识其中可能的问题域,进而透过对社会现象的阐释以反思我们关于法律的一些思考方式。在更远的未来,则是于跨学科、交叉学科、后学科领域贡献来自我国经验的法律地理学研究。

  • 标签: 空间转向 法律地理学 困境 突破 中国
  • 简介:当代中国历史唯物主义法理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政法形态、系统形态和经验形态,分别以张文显、公丕祥和朱苏力为代表,三个形态的分野并不具有严格的时间上的承继关系,而是学术上的流派差别。中国历史唯物主义法理学的新形态应当是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的统一。

  • 标签: 历史唯物主义 法理学 法学形态
  • 简介:时下学界对信访问题的研究虽则热闹,但由于缺乏起码的理论依凭而实际上并没有达到真正的理论化程度,因此相关'研究'毋宁说是一种短平快式的'直觉的言说'。英格兰普通法的发达历程向我们清晰地展现了自生自发的可能性,以及自生自发秩序所需要的并不甚苛刻的条件。通过揭示普通法发达过程中的自生自发之特质,可以为作为一种社会控制工程的信访机制之可能走向提供某些颇有意义的启示。

  • 标签: 信访 理论化 普通法 自生自发
  • 简介:本文首先首先指出了传统哲学中本质定义的缺陷,然后依据分析哲学的进路界定了本质的定义。为了考察请求权基础的历史渊源,本文讨论了与请求权基础有密切联系的罗马法的诉,并考察了哈瑟、萨维尼有关罗马法诉的本质的观点,尤其是请求权理论的奠基者温德沙伊德的理论,力图展现出请求权基础诞生前的各派纷争。请求权基础理论诞生后,德国学界的讨论更加细化,产生了很多的理论。本文重点选取了有代表性的瓦赫、海维希的权利保护请求权理论、普兰克的实体私法请求权理论、盖普对请求权本质的结构分析、图尔的请求权理论、克吕克曼、瑙伊讷、宾德的一元论请求权理论、鲍尔的中间路线理论、亨克尔的不同请求权分界标准等理论展开讨论,指出了各派观点的贡献和不足之处。最后,在梳理学的基础上,结合本文所采用的本质界定,谈到了自己对请求权基础本质的看法。

  • 标签: 本质 请求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