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事执行机构改革的初衷在于解决"执行难",但自上而下的改革实践偏向于司法腐败之防治和执行效率之提升,自下而上的改革试点则往往以多元政治利益诉求为驱动力。法院主导的民事执行机构改革不可避免地带有部门利益本位色彩,执行当事人在改革中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学者对民事执行机构改革方案的论证应当始终坚持当事人中心主义。民事执行机构改革暂缓试点外分模式具备正当性基础,也符合司法改革的渐进性要求。当前法院主导的深化内分模式改革试点方案均以程序运行者为中心展开,并与现有民事诉讼制度存在诸多紧张关系,应从程序利用者的视角审视相关改革举措,并从解释论上为民事执行机构改革试点扫除制度性障碍。
简介:送达是贯穿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制度,可以说是对比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差异性的最佳视角。笔者通过分析执行文书送达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得出及时、有效、穷尽一切手段保障送达完成的民事送达原则,并不适合执行文书的送达。执行程序相比审判程序具备了当事人不平等、执行权单向性、执行效率优先和更加突出的维护司法权威的特征,所以执行文书的送达不按照民事送达原则来进行是有理论依据的。按照执行文书制作的目的,将执行文书分为执行通知类、执行控制类和执行处分类,不同类型的执行文书分别采用前置送达、后置送达和及时送达的方式,希望能对执行工作产生些许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