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0 个结果
  • 简介:<正>序言宪法经常通过对于重要案件的回应来进行自我定义与阐释。过去几十年中的定义性案件(definingcase)是"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此案是司法机构为了少数种族之利益而推动社会结构重组的一个例子。在过去的10年间,"罗伊诉韦

  • 标签: 前提假定 普通法 洛克 中立性 宪法 法院
  • 简介:在西方自由主义或政治哲学领域中,洛克对分权思想有极大的贡献.但当下的学界对洛克的分权思想的分析有将其程式化的倾向.本文细致梳理了洛克分权思想中的若干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必须依赖于理论的证明,我们只有细致梳理西方的思想学说才有可能使其成为我们本土制度建设的重要理论资源.

  • 标签: 分权思想 立法至上 行政权 对外权
  • 简介:以宗教改革为标志,欧洲在16世纪经历了其古今精神上的一次巨大断裂,导致了上百年的混乱和无序。欧洲政治秩序必须被重建,但这个新秩序必须有一个与以往不同的基础。霍布斯在17世纪中期对这一历史性要求作出了深刻回应,其"自然状态"学说即是为新秩序奠基的第一次伟大尝试。其后,洛克又对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作出了意义重大的积极回应。本文认为,洛克在对霍布斯"自然状态"学说进行回应的过程中,继受了他的一些前提,但作出了限制,并对某些核心部分进行了关键修正,从而改变了霍布斯理论的绝对主义方向,使"自然状态"学说导向了对自由民主式宪政法治体制的支持。本文的核心内容就在于,重新展现洛克对霍布斯"自然状态"学说回应的几个重要细节,并初步显示洛克的修正对于近代宪政法治之思想与实践的重要理论意义。

  • 标签: “自然状态” 霍布斯 绝对君主制 洛克 宪政法治政府
  • 简介:“自然权利”是霍布斯和洛克(也是整个古典自然法学派)对自然法理论的一大创建,二者在构建他们的自然权利理论过程中,均以个人为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但在对人性的初始分析中,二者就有了不同的趋向,霍布斯的逻辑一贯的论证将个人由自然状态送入“利维坦”中,而洛克的折中与调和却为了个人营造了一个“有限政府”。

  • 标签: 自然法 自然权利 社会契约 个人主义
  • 简介:将界权成本纳入法律经济学的视域,需要在法律经济学中添加“零界权成本假设”。零界权成本假设要求自觉选择和转换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视角,从法律界权而不是市场交易出发,同时考量交易成本和界权成本,系统研究法律的经济效率。为此,需要引入“霍布斯条件”,重新确立经济世界的初始位置,提出更为完整的理论框架。通过不同社会福利函数的构造和比较,可以从理论上揭示科斯定理及其推论的理论偏差,并且修正和重构法律经济学的界权原则。在批判科斯定理的同时,重新强调从实际出发和关注比较制度成本的科斯方法,有助于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发展。

  • 标签: 法律经济学 科斯定理 界权成本 霍布斯条件 洛克函数
  • 简介:<正>引言约翰·洛克(JohnLocke,1632—1704),英国哲学家,是第一个系统阐述宪政民主政治以及提倡自然权利的人,他主张要捍卫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是古典自由主义的集大成者。他的就业权学说也独具特色,即便对于现代而言,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作用。其政治和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政府论》(1690年)这一著作中。洛克认为,某些基本权利在任何民主社会都必须得到保护或提升。这一主张被一种观念所支持,这种观念认为,就业是财产的一种新形式,因此具有某种权利或准权利属性。

  • 标签: 就业权 权利属性 宪政民主 《政府论》 古典自由主义 人的生命
  • 简介:联邦究竟享有怎样的权力?1789年美国联邦宪法在联邦与州之间究竟做出了怎样的权力界分?这一深远与根本的问题几乎从来不曾脱离人们的视线。1819年在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一案中,马歇尔大法官对于宪法应为扩张解释、联邦政府权力范围以及联邦享有相对于各州的优先地位等问题的判决,便是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论述之一。

  • 标签: 马里兰州 宪政体制 美国 洛克 联邦宪法 权力范围
  • 简介:现代宪法学中一些最具争议的问题来源于第一届国会特定的决定,这一决定列举了一些——但一定不是所有的——基本权利作为我们基本的法律分析框架。笔者相信,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宪法》的这些条文,尤其是第九修正案和第十修正案。[1]

  • 标签: 权利法案 实定法 法律理论 社会契约理论 解释法律 反联邦党
  • 简介:在智力创造中,既包含了人类公有的思想,也包含了创造者本人的独创的思想.知识产权中涉及到与思想有关的财产或者财产权问题,这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涉及智力产品的保护,其保护的客体就是负载思想的知识产品.这一特性决定了知识共有物在协调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虽然是以有形财产为对象的,知识共有物的存在由于可以满足劳动学说中的获得财产权的"先决条件"--智力创造者对其智力创造物的知识产权以不伤害其他人的同等的创造力为前提,以及以不妨碍从已有的文化和科学遗产中吸收涵养为前提--洛克的劳动学说也可以佐证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

  • 标签: 财产权 正当性 知识产权制度 洛克 学说 思想
  • 简介:美国宪法文本没有明确列举契约自由,联邦最高法院经由第14修正案中的"自由",将契约自由解释为一项宪法权利。在洛克纳时代,联邦最高法院运用实体性正当程序审查管制性经济立法,一度使契约自由呈现一种放任状态。新政因应经济社会变革的需求实施后,法院开始考虑劳动领域中弱势缔约方的劣势地位,对纠偏性经济立法开始持遵从态度,限制绝对契约自由的适用空间。

  • 标签: 契约自由 宪法权利 实体性正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