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不经解释的法律永远只是死的条文。法律要为人理解并适用首先便要进行解释①。随着法律体系的日趋完备,中国的法学开始从"立法者的时代"走向"解释者的时代",单纯地醉心于制度构建已显得不合时宜,最终势必走向法解释学的研究进路。就商事法律而言,变动不居的市场环境和形态各异的商事活动考验着商事法律的适用,如何超越僵化的条文准确有效地解释商事法律对于规范和促进商事活动意义重大。事实上,商事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始终贯穿着商法思维这一商事法律运行的基本逻辑。一方面商法思维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来指导法律适用,另一方面商法解释也应在商法思维的框架下展开。将商法思维融会于商事法律解释,是有限的制定法因应无限且富于变化的商事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简介:<正>一、引言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的四批16个指导性案例中,指导案例15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川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①案由为一般民事纠纷案件类型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审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终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均是将其作为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归类编号的,有案号为证。~②实际上,最高院是将其作为商事案件性质的公司法人格否认纠纷案对待的,且为现行公司法所没有规定的一人公司以外的普通公司人格混同,导致审理法院在个案中否认三个关联公司的独立法人格,判决三个关联公司一并对其中一个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案件。与其他三个公司纠纷指导性案例相比,~③更有代表性也更具典型意义。可惜
简介:摘要二十一世纪的教育,需要我们培养大量具有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利用课堂教学,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是通向教育创新的必由之路。
简介:<正>今年年会的中心学术议题是"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商法思维与商法实践",年刊的内容也是商法思维问题。所谓商法思维人们大多是指商法领域的法律职业者(或法律人),包括商事立法者、法官、仲裁员、检察官、教授、律师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在从事商法职业的决策过程中按照商法的逻辑,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在我国,不是对商法思维很重视了,而是重视得很不够,将商事纠纷视为民事纠纷处理就是一例。有了法律,还需要以法律的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样,就商法领域而言,有了商法还需要以商法的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商事立法就是运用商法思维制定
简介:摘要思维是人快乐的源泉,语文教学必须植根于思维的土壤,激活学生的思维活动,引导学生作深度思考,让学生充分享受认知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