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摘要居住问题可追溯至古罗马的人役,以解决无夫权婚姻下妻子和解放奴隶生存问题为目的。我国《民法典·编》(草案)对“居住设计存在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诸如“居住产生方式单一、居住权利益主体范围不明、房屋拆迁时居住补偿”等问题。

  • 标签: 居住权 法定居住权 利益主体
  • 简介:请求与不当得利之债权请求分属两种不同权利,但在权利行使上有相似之处,从而导致在实际适用中模糊。请求与不当得利之债权请求在适用中都包括原物,因而,如何适用两种权利取得原物所有权很难区分。本文着重从以为标的角度来分析这两种权利,以便能更好区分二者适用问题。

  • 标签: 物权请求权 不当得利之债权请求权 物权行为
  • 简介:所谓特许,是指经过行政特别许可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权利。由于它是基于开发、利用土地之外自然资源而享有的权利,故我国学者多称其为“自然资源使用”。特许制度出现是与当代社会中土地利用多元化趋势密切相关。在传统大陆法系民法中,有关土地归属及利用关系调整是通过所有权和用益理论和立法模式来实现,此种模式将与土地相关自然资源作为土地附属,使其依附于土地,在此基础上,将自然资源利用和转让也比照不动产规则来处理。但这种状况在当代遭到了挑战,诸如水、渔业、动物、林业等附属于土地资源利用和

  • 标签: 性质立法 模式选择 物权性质
  • 简介:采矿是一系列行为和财产集合体,却被《物权法》第123条纳入用益,这与一、主体平等、公示公信等原则相违背。而且矿产品是矿产资源耗竭,不能返回矿产资源本体,这与旨在用益而不是处分矿产资源用益有本质区别。碍于国有矿产资源不能流通而让众多开采者同时使用同一客体,并在使用完后收取固定租金,这是公共资源流失和浪费暗道。在矿产资源与矿产品之间,独立于并先于采矿设立矿产所有权,是防止“公地悲剧”闸阀。

  • 标签: 采矿权 矿产权 用益物权 所有
  • 简介:同侵权行为法相对而言上请求是主观意义上请求.如果认识到在上请求性质及产生几种状态和行为人行为在特定情况会转化为故意后产生直接因果关系,就能在侵权行为法中对其进行有效保护,而没有独立必要,从而保护整个民法体系完整和谐.

  • 标签: 物上请求权 侵权行为法 民法体系 妨害责任问题 物权
  • 简介:一、概念与债权概念形成据考察,近代大陆法之概念由中世纪(11世纪至13世纪)欧洲前期注释法学派正式提出。立法上,概念使用第一次为1811年《奥地利民法典》(第307条)所为。而之系统理论提出及物制度在立法上定型这一任务,则是由1900年《德国民法典》完成“概念”与“观念”是不同“观念”,是指特定的人对特定财产之排他性控制和支配意识。观念其实就是法律上“财产”最初观念,而人类历

  • 标签: 价值批判 债权区分 区分价值
  • 简介:人际伦理观下资源立法理论与实践局限,导致了人与资源紧张关系。资源立法应凸现生态伦理观价值取向,并具体贯彻生态限制、可持续发展资源利用、环境权限制以及强化资源生态义务等原则。加强生态伦理观价值取向在我国资源立法中渗透力度,确立有关资源立法一般生态原则,为防止生态伦理成为生态乌托邦,特别应将资源生态义务类型化、内化。

  • 标签: 资源物权 生态伦理 生态义务
  • 简介:则房屋属于登记名义人所有而不为夫妻共有财产,《不动产登记制度与夫妻共有财产认定》,法院一旦查明符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规定

  • 标签: 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 物权规则
  • 简介:则房屋属于登记名义人所有而不为夫妻共有财产,《不动产登记制度与夫妻共有财产认定》,法院一旦查明符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规定

  • 标签: 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 物权规则
  • 简介:摘要在变动形式主义模式下,行为无因性理论将债权行为与行为相分离,债权行为不会影响行为效力,契约不因债权契约无效而无效,具有保护交易安全优势,在我国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动交易安全比保护静出卖人利益更有必要。行为理论与善意取得及公示公信制度纵有相通之作用,但又都有其独特之处,三者并存可以构成一个更为完整规范群,相互补充,更有利于保护各方利益。因此,应该承认行为无因性理论。

  • 标签: 物权行为 物权行为独立性 物权行为无因性
  • 简介:个人储蓄存款性质在现有法律规定上存在矛盾和冲突,在法学理论界也存在"说"、"债权说"争议,因此,个人储蓄存款账户法律性质成为一个亟待研究理论问题,也成为实践中需要协调一致、消除制度冲突一个问题。在重新反思和界定基础上,笔者认为:个人储蓄存款是一种具有债权性质,或者说客户和银行之间是一种相互从属关系。

  • 标签: 个人储蓄存款账户 物权 债权
  • 简介: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民法学界对于变动制度讨论和研究投入了许多精力和热情,其大部分内容都集中在变动"抽象原则"问题上,即我国变动是否要像德国那样,采用行为无因性原则.起初,还有主张和反对两种对立观点平分秋色学术论辩,但近一段时间,行为无因性或抽象原则被渲染得如此热闹,以至于言必称抽象原则;更有甚者,在有些学者眼中,它似乎已然成为我国法律实践中一种真实存在.正是在这种法学背景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梁慧星研究员领导物权法草案起草小组提出《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1]第7条,才拟就了貌似折衷,实则自相矛盾"变动与其原因行为区分原则"规定.[2]鉴于变动制度在整个物权法律关系调整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性,亦考虑到这个问题提出实际上隐喻着当前我国法律界在立法、法学等方面的一些意味深长问题,本文在此尝试从法理源流、法律事实及思想方法三个方面,对抽象原则问题作一基本探讨.

  • 标签: 物权法 物权变动制度 物权抽象原则 抽象物权行为 民法 或然性
  • 简介:担保制度既是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基本手段,也是社会经济有效调节工具.现代化担保制度必须根据现代市场经济要求进行设计,为此,我国应当对现行担保物权法律制度进行全面地检讨,根据现代市场经济要求,重新安排担保制度,实现担保制度现代化.

  • 标签: 担保物权制度 根据 现代化 法律制度 保障 检讨
  • 简介:则房屋属于登记名义人所有而不为夫妻共有财产,《不动产登记制度与夫妻共有财产认定》,法院一旦查明符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规定

  • 标签: 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 物权规则
  • 简介:浮动抵押(floatincharge)是借款人以其所有的或某一类现在和将来取得全部资产作为还款保证,为贷款人利益而设立担保。它突破了传统固定抵押制度对抵押范围局限,将其从“已存财产”扩大到“将来财产”,适应了现代工商业融资要求,在国际商业信贷(尤其是项目贷款)中备受青睐,是种新型担保方式。一、浮动抵押与固定抵押之比较(-)对抵押“特定性、绝对化”原则冲击在传统固定抵押担保制度下,为保证债权顺利实现,一般要求债务人在设定抵押时必须提供具体确定现有财产,这限制了抵押范围和价值,不能适应二战以来由于科技发展而产生国际分工及贸易新变化。而浮动抵押发展了传统抵押,它

  • 标签: 浮动抵押 借款人 固定抵押 贷款人 抵押物 抵押资产
  • 简介:《物权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纠纷,同时也规定仲裁委员会法律文书能够产生不动产物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效力。受到侵害,当事人可以行使确认请求、排除妨害请求、消除危险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恢复原状请求和损害赔偿请求,《物权法》已经开始施行,但是仲裁解决纠纷所面临困难是亟需解决和认真对待问题。

  • 标签: 仲裁 受案范围 仲裁当事人 物权纠纷
  • 简介:传统客体理论在指导思想、特征表现、价值属性和使用方式等方面与节约型社会理念存在诸多矛盾。节约型社会视角下客体制度需要以经济学“效用主义”为指导,通过非市场评价法将生态价值货币化,从而建立一个以一般法和特别法相结合法律规定为主体、以法律解释为补充法律体系。

  • 标签: 节约型社会 物权客体 效用主义 生态价值 经济价值
  • 简介:自罗马法确立用益制度以来,法国等人陆法系国家都建立了各具特色用益体系。通过比较,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及其启示:用益在物权法中地位有所不同,我国法应将用益与所有权并列加以规定;用益体系存在较大差异,我国法应当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构建用益体系;东西方国家用益体系在构造上有所不同,我国法不愿规定西方国家法上居住;地上、地役权是各国普遍承认用益,我国法应规定建设用地使用、地役权、宅基地使用;相同种类用益内容存在着一定差异,我国法应以用益设立目的为依据构建用益体系;用益客体主要是不动产,我国法应规定不动产为用益客体。

  • 标签: 用益物权体系 比较研究 启示
  • 简介:上请求性质和类型决定着其是否适用消灭时效。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在功能定位,制度协调上存在着不同与交叉。基于两种时效制度设计目的,结合上请求,请求不适用消灭时效而应适用取得时效,从而实现法效率、公平和秩序价值。

  • 标签: 物上请求权 取得时效 消灭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