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郡的若干问题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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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郡源于三晋,并非产生于秦国,郡制是从三晋文化区传入秦国的。设郡主要是为了加强军事力量,诸侯国的争霸战争是推动郡产生的直接原因。春秋时期的郡已设郡守和属官治理;战国晚期,郡的军事职能更突出,郡的设置增多。战国后期的郡兼有行政职能,郡有独立的地方立法权和司法权,享有地方监察权。郡府通过文书来往、派郡府属吏巡察县道地方政府等措施,履行郡的行政职能。战国末期,各诸侯国建立了郡县制中央集权政治体制。
机构地区 不详
关键词 东周 郡县制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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