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取消了“10+3”的规定,这一改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些劳动者甚至一些用人单位都有一个疑问,是不是以后上海没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产生这种误解的主要原因是《条例》中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没有直接进行表述,而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
上海劳动保障
2002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