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内固定方式治疗锁骨骨折的临床疗效观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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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内固定方式治疗锁骨骨折的临床疗效观察

张先慧谭慧英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人民医院湖南邵阳422300

【摘要】目的探究不同内固定方式治疗锁骨骨折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我院在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收治的120例锁骨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双盲随机法,将之分为A、B、C、D四组,每组30例,A组行重建钢板内固定,B组行克氏针钢丝内固定,C组行锁骨钩钢板内固定,D组行螺钉经锁骨与喙突固定,对比各组治疗情况。结果A、B、C、D四组在骨性愈合时间上无显著性差异,但B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高于其余三组(P<0.05)。结论不同内固定方式治疗锁骨骨折均可获得显著效果,可依据患者病情合理选择。

【关键词】不同内固定方式;治疗;锁骨骨折;临床疗效;观察

锁骨是处于胸骨柄、肩峰之间将上肢与躯干连接的唯一骨性支架,在受到外力作用时容易发生骨折,在全身骨折中占比达到5%至10%[1]。一般来说,锁骨骨折多发生于中端,在临床上表现为骨折部位肿胀、压痛,畸形处可触及移位骨折断端,在经影像学诊断确诊后,应及时进行治疗。此次试验旨在探究不同内固定方式治疗锁骨骨折的临床疗效,结果如下:

1.资料及方法

1.1基本资料

选取我院在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收治的120例锁骨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双盲随机法,将之分为A、B、C、D四组,每组30例。患者基本资料为:男性81例,女性39例,年龄最小者18岁,最大者45岁,平均年龄为(30.98±6.72)岁;其中,交通事故伤92例,摔伤14例,撞伤8例,砸伤6例;左侧骨折72例,右侧骨折48例。各组在性别及年龄分布、骨折原因及骨折类型等基本资料上无显著性差异(P>0.05),可进行对比研究。

1.2纳入及排除标准

(1)纳入标准:①入选者均为青壮年,骨折后12h内入院诊治,经X线检查确诊,接受内固定手术治疗;②在医院所属医学道德伦理委员会监理下开展研究,患者知情并同意[2]。

(2)排除标准:手术禁忌症患者。

1.3治疗方法

进入手术室后,取仰卧位,头部转向健侧,垫高肩部,性颈丛+臂丛神经阻滞麻醉,具体手术方案如下:①A组,重建钢板内固定。以骨折点为中心作一切口,剥离骨膜及周边软组织,充分暴露骨折断端并进行清理,碎骨块用细钢丝绑扎复位,然后将预弯钢板放置到锁骨上方,钻孔固定,术毕再进行外固定;②B组,克氏针钢丝内固定。以骨折端为中心作一切口,剥离组织,暴露骨折端后进行清理,钢丝绑扎碎骨块复位,从骨折近端将2.5mm的克氏针逆行穿针至骨折远端,穿出骨皮质进入支撑,钢丝固定,术后使用颈腕带固定3至4周即可;③C组,锁骨钩钢板内固定。相同方法切开剥离后,充分暴露骨折端及肩峰,绑扎复位后,于肩峰下部插入锁骨钩钢板并进行塑形,螺钉固定,并使用可吸收线固定严重粉碎骨块,缝合断裂的喙锁韧带,术毕,外固定3至4周;④D组,螺钉经锁骨与喙突固定。经过切开皮层、玻璃组织、显露骨折端、骨折复位后,左手食指触及喙突,在锁骨上方用电钻朝着喙突方向钻孔,骨折端用钢丝固定,术后行外固定。

1.4判定标准

术后随访,记录四组患者骨性愈合时间,计算平均值,记录发生肩关节疼痛、骨感染、针尾处不适等不良反应的例数,计算发生率。

1.5统计学分析

本次采用SPSS23.0统计学软件处理此次试验获取的基础数据,以百分率(%)表示计数资料,两组采用χ2检验进行对比;以()表示计量资料,两组采用t检验进行对比,若P<0.05,表示两组数据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A、B、C、D四组在骨性愈合时间上无显著性差异,但B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高于其余三组(P<0.05)。详细数据如下表1:

表1四组患者临床指标对比[(),n(%)]

注:与A、C、D组比较,*P<0.05。

3.讨论

内固定手术治疗锁骨骨折在临床上较为常见,而且手术方式多种多样,这样多样化的手术方式,就需要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来进行有效诊断并进行针对性手术治疗。那么对于不同内固定方式表现出以下特征:①重建钢板内固定,切口较大,操作复杂,费用高,但对于锁骨中段及1/3内骨折有良好固定效果,不良反应发生率低;②克氏针钢丝内固定,切口小,操作简便,经济适用,但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对较高,且不利于术后锻炼;③锁骨钩钢板内固定,操作简便,但费用高,可普及性较低;④螺钉经锁骨与喙突固定,操作简便,经济实惠,适用于锁骨外移位骨折症型。这四种手术方式大都具备各自的优点,但是也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并且针对这四种方式此次试验也进一步做出了判断评价。此次试验应用上述四种方式治疗锁骨骨折,骨性愈合时间大致相同,而克氏针钢丝内固定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与已有相关研究报道相符。所以,在对患者进行手术治疗之时,需要合理评估患者的病情、手术指证条件等多种情况,合理科学选择手术方式去进行有效治疗,唯有如此,才能更好的确保手术疗效及预后效果,让患者也能够更加快速的恢复健康。

综上所述:不同内固定方式治疗锁骨骨折均可获得显著效果,但是根本区别在于经济是否适用,其他因素是否符合患者的健康,为了更好的去保障患者的自身健康需求,对于医院内部可以本着经济适用、减少不良反应的原则合理选择手术方式,通过有效合理的手术方式也能给患者加快恢复速度,让患者在身体和心理上得到双重的保障,也能够为医院内部的声誉赢得患者的点赞,综合来说,这样的选择方式是最合理适用的,整体上可以让患者感受到幸福感。

参考文献:

[1]鲁成,王恒,仲文军,陈家麟,项征,刘磊,杨劲松,薛天乐.不同内固定方式治疗Robinson2A、2B型锁骨中段骨折临床疗效分析[J].重庆医学,2018,47(01):46-48.

[2]吴中和,皮治兵.AO/ASIF锁骨钩钢板修复锁骨远端骨折和肩锁关节脱位:与克氏针的比较[J].中国组织工程研究,2015,19(13):2075-2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