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检验血糖仪检测指尖血及静脉全血血糖的临床分析张泉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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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检验血糖仪检测指尖血及静脉全血血糖的临床分析张泉

张泉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检验科湖北武汉430015)

【摘要】目的:探讨即时检验血糖仪检测静脉全血及指尖测量血糖的可行性。方法:选取18例于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期间我院接收的糖尿病患者,分别采集静脉全血和指尖血,用生化分析仪和POCT血糖仪检测血糖,观察测定结果。结果:生化分析仪与全血标本PCOT血糖仪两部位检测结果比对均为负偏倚,均未大于20%。指尖血血糖平均偏倚程度比静脉全血糖偏倚高(P<0.05)。结论:即时检验血糖仪血样无论是静脉全血还是指尖血均可采用,但后者血样的血糖监测结果与血浆葡萄糖更接近。

【关键词】指尖血;静脉全血;即时检验血糖仪

【中图分类号】R4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6)28-0105-02

即时检验(POCT)血糖仪由于操作技术要求低、使用方便,现在临床各科室已得到广泛应用。临床各科室采取血样常较为随意,常见的有静脉血全血、指尖毛细血管血。在最初设计时,血糖仪血样均为指尖毛细血管血,采集其他血标本可能会影响测定结果的准确性。为此笔者通过资料回顾性分析,探讨即时检验血糖仪静脉全血、指尖血血糖检验结果的可行性,现作以下报道: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18例于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期间我院接收的糖尿病患者,患者近期均未服用VitC药物,无贫血病史,排除尿酸增高、酮症酸中毒病例。入选者中,女7例,男11例,年龄48~72岁,平均(53.5±6.2)岁,病程0.8~12年,平均(8.6±1.5)岁。

1.2仪器与方法

采用强生血糖仪(美国制造)检测指尖血,将指尖血置于EDTA-K2抗凝管中,充分混匀。

使用全自动细胞分析仪测定红细胞比容(HCT),要求标本HCT均在30%~55%以内,血样离心后取上层清液,血浆葡萄糖浓度用生化分析仪测定。计算POCT血糖仪与生化分析仪血糖测定值比对偏倚,按照美国临床和实验室标准协会血液POCT血糖仪应用准则[1],与生化分析仪测定值比较,在血糖仪测定值大于4.2mmol/L时,偏倚小于20%,当血糖仪测定值大于4.2mmol/L时,二者差异应<0.83mmol/L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3数据处理方法

采用SPSS15.0软件分析及处理数据,采用率表示计数资料,组间以卡方检验,当P<0.05,差异具有显著意义,采用(x-±s)表示计量资料,组间比较以t检验。

2.结果

生化仪测定血浆葡萄糖、静脉全血血糖、POCT指尖血血糖分别为9.98±5.03(mmol/L)、9.16±4.06(mmol/L)、9.42±4.36(mmol/L),3者之间有统计学意义(P<0.05),本次采用病例血糖范围为4.97~26.74mmol/L,生化分析仪和PCOT血糖仪两部位检测结果比对均为负偏倚,均未大于20%。指尖血血糖检测结果比静脉全血糖偏倚低(P<0.05),见下表。

表两部位不同检测方式检测结果比对

3.讨论

POCT血糖仪在临床上较为常见,其具有一定的优点,在检测中血样中葡萄糖越低,则血糖浓度越高,反之越低,但改检测方式易受外界因素环境温度、仪器性能、湿度、红细胞、取血方法等,此外指尖毛细血管血为血糖仪初始设计的血液样本,因此不同部位血样也是影响结果可靠性的因素[2-3]。抗凝静脉全血检测在临床上的应用也较为广泛。本研究显示,静脉全血血糖与生化分析仪检测血糖结果均为负偏倚,且均小于20%,表明两部位血样本都可采用。同时本研究还显示,指尖血血糖检测结果明显小于静脉全血血糖检测偏倚程度,考虑本次研究病例红细胞均在30%~50%内,毛细血管较静脉血的含氧量要高,或HCT低于静脉血HCT,又由于指尖毛细血管血液是POCT初始设计的血液标本,因而其检测结果与生化分析仪的血浆葡萄糖测定结果更接近,此外,本研究还显示,当血糖仪血糖水平在10mmol/L以上时,偏倚就越大,其原因可能与葡萄糖在高血糖时进入细胞具有障碍性有关。因此,当血糖仪检测患者血糖在10mmol/L以上时,血浆葡萄糖应采用生化分析仪上测定,从而减少偏倚。

综上所述,即时检验血糖仪血样无论是静脉全血还是指尖血均可采用,但后者血样的血糖监测结果与血浆葡萄糖更接近。

【参考文献】

[1]张景霞,庄民佗,吴丽娟等.即时检验血糖仪检测指尖血及静脉全血的血糖结果比对分析[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1,08(7):794-795.

[2]林爱华,钟金清,胡亚远等.即时检验血糖仪检测的影响因素探讨[J].实用医技杂志,2010,17(10):940-941.

[3]羊建,周明莉.POCT血糖仪与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糖检测结果的比对分析[J].国际检验医学杂志,2013,34(24):3396-3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