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人才开发中心 新疆 乌鲁木齐市 830011
摘 要:围绕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建立科技金融业务服务新模式,结合我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筛选分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提高审批效率、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打造定制化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提供“标准化+特殊化”的金融服务。基于此,本文对我区进行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新模式进行探索研究。
关键词:科技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风险防控
目前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营收水平、利润水平、上缴税费、科技创新能力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受制于企业“轻资产、高风险”的特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效率低下、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制约我区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为解决上述问题问题,需要探索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模式,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实现科技与金融的紧密结合,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一、我区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末,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共有947家,其中乌鲁木齐401家、昌吉回族自治州119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62、克拉玛依市83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55家、阿克苏地区22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46家。(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分布情况表
地区 | 乌鲁木齐 | 伊利 | 昌吉 | 喀什 | 巴州 | 阿克苏 | 和田 | 塔城 | 克拉玛依 | 其他 |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 401 | 62 | 119 | 11 | 46 | 22 | 5 | 12 | 83 | 186 |
总数 | 947 |
根据科技型企业经营数据,我区科技型企业营收水平、利润水平、上缴税费逐年提升,企业的成长性在逐步增长,依托我区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有色金属材料、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等产业。
二、融资对接服务情况
(一)科技型企业性质及产值情况
本次对接服务科技型企业共28家。按企业性质划分,生产型企业20家,专业技术服务类企业8家;根据企业规模和产值进行分类,产值在1000万及以上的企业有8家、产值在500-1000万的企业11家、产值在100-500万企业7家、产值在100万及以下企业2家。(如表2)
表2 部分科技型企业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产值 |
1 | 新疆**软件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型 | 1000万以上 |
2 | 新疆**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型 | 800万 |
3 | 新疆**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型 | 1000万以上 |
4 | 新疆**纺织品有限公司 | 生产型 | 700万 |
5 | 新疆**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型 | 1000万以上 |
6 | 新疆**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型 | 1000万以上 |
7 | 新疆**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型 | 1000万以上 |
8 | **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型 | 100万以下 |
9 | 新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产型 | 1000万以上 |
10 | 新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型 | 1000万以上 |
11 | 新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生产型 | 1000万以上 |
(二)对接服务情况
其中大部分企业融资需求金额在200-500万之间,贷款资金主要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个别企业要求扩大产能及资本运营,融资金融在2000-3000万元之间,企业希望通过政府担保增信,对接合适的金融机构,从而满足融资需求并降低融资成本。
1.技术服务类企业:该类企业属于轻资产企业,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大型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承接政府招标项目为主,企业生产经营稳定,但应收账款在收入比例中占比较大。针对这类型企业各家金融机构主要提供结算、税额等信用贷款方式,受制于缺少抵质押物及抵质押物价值不足等问题,企业贷款金额较低,无法满足融资需求。
2.生产制造型企业:此次调研的科技生产型企业生产经营稳定且存在厂房、土地等抵质押物,但大部分企业通过抵质押贷款方式完成融资,同时因企业固定资产确权不及时,或业务主体变更接续等问题导致无法获得融资,建议结合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与合作银行设计特色产品,对此类企业进融资增信。
3.在对接服务过程中,个别企业项目发展前景较好,企业考虑整体上市运营,亟需关注科技领域的政府引导基金、PE、VC为其提供A轮或B轮的融资支持,缩短企业回款周期,提高资产周转率,进一步提升企业产能。
通过对接服务,各家商业银行积极为企业制定贷款融资方案,或者组合产品模块,主动为企业促成贷款业务,达成各类融资协议18项,融资金额5000余万。
三、构建适合我区科技型企业的融资对接服务新模式
(一)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
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深度融合,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实现科技政策、金融资源和财政支持叠加互补,鼓励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设计提供金融产品和专项服务,推进科技智慧贷、信用贷、善新贷和供应链金融、投贷联动等业务。重点加大科技型企业信用贷、首贷、续贷支持力度,扩大科技型企业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订单、仓单等抵质押物的范围和贷款规模。
(二)持续健全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围绕自治区科技型企业特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产品与服务,完善科技金融服务职能,整合银行、投资、基金、担保、保险、券商、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咨询、知识产权、律所和会所等资源,加强业务联动,不断提升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水平,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效率。
(三)推动“重点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制度的建立
借助“高新技术企业库”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建立“重点科技型企业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白名单”企业评价制度,完善“白名单”企业评价指标,根据评价结果对白名单企业在提高审批效率、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打造定制化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提供一揽子科技与金融服务。
(四)推动科技金融服务综合平台及人才队伍建设
构建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线上对接、路演、咨询、培训的功能,推进信息采集工作,建立覆盖全疆的科技型企业数据库、金融机构库,为科技型企业及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同时与金融机构建立座谈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双方人员互相学习金融政策、科技计划等知识,围绕科技型企业需求组织专家服务团队,切实提升专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