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儒家礼法合一论的真义是对“善法”的追求,对“恶法”的否定,因为善法体现了儒家的道德精神,反映了一种人道主义的价值取向,而恶法则是反人道的。墨家强调“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其真实的意思是不道德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与儒家的礼法合一论有相似之处,法家主张“法虽不善犹善于无法”,从而否定了法律的道德基础和价值根据,今天,我们在立法中贯彻道德的法律化取向需要谨慎从事:一是注意把那些体现时代精神,合乎社会潮流的道德予以法律化,不能把落伍于时代的道德法律化,二是切忌把过高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必须认识到,应该法律化的道德只是“底线道德”,而高层次的道德是不宜法律化的,否则就是强人所难。
简介:本文系统地论述了我国重农抑末这一传统经济观点的起源、发展及其演变的历史。自先秦将“本末”与农、工、商结合使用,秦汉时的“重本抑末”观点,成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对工商业所持的基本态度。魏晋南北朝时“贵本贱末”思想强化。至唐代,传统的本末思想基本趋于教条化。新的工商观点应运而生。南宋叶适的“抑末厚本,非正论也”,揭开了本末问题上反传统斗争的序幕。明清时一批进步思想家将这一斗争推向了新阶段,黄宗义提出“工商皆本”、颜李学派将商业活动视为“经世致用”之学等,适应了当时商品经济的繁荣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出现。最后,在近代资产阶级重商、重工思潮冲击下,农本工商末封建传统思想趋于衰灭。
简介:蔡方鹿教授的《中华道统思想发展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一书在中国大陆出版,无疑是一件嘉惠学林的好事。本人才识浅陋,对于被牟宗三称为“中国文化生命”的所谓“道统”问题本来没有多少发言权,这里不揣冒昧,简单谈谈拜读后的一点感受。
简介:中国近代伦理观念经历了一个变革过程。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到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前,代表新兴民族资产阶级的进步思潮同代表封建顽固势力的旧思潮进行了较量,而进步思潮的主流属于前期的改良主义思想和后期的革命民主主义思想。中国资产阶级伦理思想形成、产生和发展,以国内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逐步发展为基础,以近代西方伦理学说的输入为条件,以改造中国传统思想、促成中西文化思想的溶合为途径。中国近代进步思想家,在接触和吸取西方文化思想过程中,曾力图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伦理思想体系。这种伦理思想,在激励爱国主义道德情操,批判封建纲常伦理,为资本主义自由发展提供道德依据等方面起了历史进步作用。国际国内的特殊历史环境,决定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伦理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近代西方有关理论思想的移植,它对封建伦理并没有作出系统地批判性总结,更未能在中国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占过统治地位。
简介:<正>中国是世界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素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而著称于世。在人类精神文明的创造发展上,我们的祖先曾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中国古代的礼,即以礼经(《周礼》、《仪礼》、《礼记》)为主的礼,是指以宗法制度为核心的各种社会政治制度、社会道德行为的规范和各种礼节仪式,它几乎囊括了所有社会领域,凡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化教育等一切成文的或不成文的规章制度,个人的伦理道德修养,人们在生活中一切行为所应遵守的礼节仪式,都属于礼的范畴。因此,中国古代的礼,在中国社会政治、民族精神和伦理道德中,有着极为重大而独特的文化意义。
简介:本文主旨在研究法之思想.管法思想源流,在于形上学之道,改造儒之道统为社会道德礼义廉耻,效法阴阳家之天道,予人性基本需求;之法为战国田齐时代产物,是根据社会历史变迁和政治改革应运而生的思潮;法之意义之演变,从其字义,与刑、礼及其意义的扩展为宪律(根本大法)、制度、法度、法律、法令、政策、方法的意义;法之体系的建立,即是宪律制度(根本大法)的确立,法制的设置,法度(法律)的订定,法令的推行,法禁的设置,版法(公布的成文法)之公布,执法的过程,建立法之体系;法与权利、法与经济、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之特性为其精神公平无私、平等;其特质为绝对、恒常、超越;法之推行的过程要法法、重令、任法.
简介:政治哲学涉及政治和哲学,而政治哲学的首要和中心问题就是检讨哲学与政治社会的关系。这一关系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前现代——非政治的哲学和非哲学的政治;现代——哲学的政治化和政治的哲学化;后现代——哲学的去政治化和政治的去哲学化。无论是“政治的去哲学化”还是“哲学的去政治化”,作为历史发展方向,马克思主义对此都是没有异议的。但是,马克思主义强调,只有消灭阶级,国家才能消亡,意识形态才能消亡,这也就是说用实践来解决理论问题。反过来说,在整个过渡时期里,由于阶级存在,政治的党派性、哲学的党派性是无法消灭的;然而,在消灭阶级的过程中,公共政治领域的建设、哲学学术领域的建设则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