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注释采用脚注方式。页与页不连续编号,以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识。(1)著作引文注释作者:书名,译者,卷次,出版社,出版年份,版次,页码。①张明楷著:《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第385页。
简介:1.注释采用脚注方式,页与页不连续编号,以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识。(1)著作引文注释作者:书名,译者,卷次,出版社,出版年份,版次,页码。①张明楷著:《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第385页。
简介:
简介:1.注释采用脚注方式,页与页不连续编号,以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识。(1)著作;1文注释作者:书名,译者,卷次,出版社,出版年份,版次,页码。
简介:现行刑事诉讼中,对刑事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权赋予了司法机关,当事人只能向司法机关申请鉴定而无权自行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这种鉴定体制有违“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对等原则”、“中立原则”等正当程序原则,未来可借鉴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精神病鉴定合理因素,将精神病鉴定权赋予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并规定在当事人自行聘请鉴定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时,负举证责任。
简介: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新规定的犯罪,其构成要件的设置采取了抽象危险犯的模式,体现了刑法介入的早期化,为了限制处罚范围,防止刑法对国民行动自由的不当干预,必须认识到抽象危险犯既不是形式犯,也不同于行为犯,从而确保处罚的妥当性和合法性。危险驾驶罪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以及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关系,都是亟待厘清的问题,以有利于将来的司法操作。
《中国刑事法杂志》用稿体例说明
《中国刑事法杂志》二〇〇九年总目录
正当程序视角下精神病鉴定体制的构建
危险驾驶罪初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第22条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