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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性观是政治法律思想和实践的基础之一。之前对中国古代思想家人性观的研究常局限于对他们的系统人性论述,有时还混淆了他们的理想道德人格和一般人性观。鉴于人们对日常具体问题的分析、判断和评论可能隐含关于人性的一般判断和看法,从利益、自然情感、认知和实践四个方面对孔、孟隐含于人、事评述中的人性观的梳理表明,尽管孔、孟心中有自己的理想人格追求和规范,但他们对一般人性的看法非常现实;与现代社会科学的人性假定和经验研究发现有高度的一致性。这种现实的人性观可以有效揭示中国传统政治"儒表法里"的内在逻辑;对政治法律思想的实践可能也有所启示。

  • 标签: 早期儒家 人性观 儒表法里
  • 简介:儒家思想体系是围绕"仁义"概念而创建的,其核心内涵是人性的自然尊严和社会中的道德权利。在"天人合一"的思维定势中,天赋性命的政治正确性和制度层面的合法性被信奉为至高无上的神圣性,即普遍人权高于制度性权力。在心性论的"天爵人爵之辨"中,尽心知性知天者亦即"天爵",是自然的道德权利;而被社会制度赋予权力者仅仅是"人爵","天爵"象征着人性的自然尊严,因此高于"人爵"。孟子以"养浩然之气"的原则解释了"大丈夫"的"天爵"内涵。儒家以"孔孟之道"所彰显的人权伦理其政治和法理意义表现为:主体性、公平性、世俗性和利他性,是人类文明体系交融性和互利性发展中十分珍贵的精神资源。

  • 标签: 孔仁孟义 道德权利 德治 心性 浩然之气
  • 简介:<正>问题的缘起如果说,西方法学史上有一种源远流长、一脉相承的法的精神的话,那就是自然法了。那末,自然法是不是古老的中国法的精神呢?自本世纪初中国创建近代法学史至今,可以说,大多数法史学者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在我国,中国古代法属自然法的最早提出者是学界巨子梁启超。他在1904年写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十分肯定地说,儒家的法理学是“自然法”。陈顾远先生的《中国法制史》出版于1934年,其中写道:“中国法制近于自然法或正义法”。陈是中国近代法史的的开山者之一,他的观点,在法史学界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

  • 标签: 自然法学说 先秦儒家 古希腊 法思想 中国古代法 中国法制史
  • 简介:法律儒家化是瞿同祖先生提出的关于中国古代法的一个重要论断,其在国内外产生了持久而广泛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学界对其出现了一些不同的认识.文献表明,先秦诸子均认同尊卑贵贱并提倡忠孝,故阶级观念和家族主义是先秦诸子的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而并非儒家的私学.儒家真正独特的思想贡献在于提出了仁和仁政的学说.假若真的有法律儒家化,其无疑应该是体现了儒家仁爱学说和精神的法制理想和原则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的落实和安顿.故有重新厘定法律儒家化内涵的必要.不过,尽管瞿同祖先生当年关于法律儒家化的相关论断需要作出适当的修正,但法律儒家化也并非子虚乌有,而却是真实的历史事实和过程.

  • 标签: 典型合同 混合合同 示范法 立法
  • 简介:中国的儒家思想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就是“中”的解说。《中庸》第一章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将中的概念提到了天地与万物的定位与存留、发展与衍生的境界,大矣哉!儒家经典及后人诠释中,随其所叙述的问题,“中”也有许多种不同的表述用词。如“中庸”、“中和”、“中道”、

  • 标签: 儒家思想 “中” 宪法 解读 试用 “中和”
  • 简介:传统法律的儒家化,发端于西汉,经历数百年,到封建王朝鼎盛时期制定的唐律,据称“一本于礼”,显然是儒家化的最终成果。不过,有些学者论及西汉以后的法制,称之为“外儒内法”或“形儒实法”,对于法律儒家化而言,这显然又是一个悖论,既然法家之实得以保留,那么所谓的法律儒家化也只能说是徒有虚名而已。这种悖论,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法律儒家化的历史。

  • 标签: 法律儒家化 家族本位 传统法律 鼎盛时期 封建王朝 西汉
  • 简介:或许是由于东亚在国际政治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在国际关系理论(IR)中对亚洲研究的区别性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亚洲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不仅在理论上Hui,2005;Johnston,1995,2007;Kang,2007,2010a;Kim,2008;ZhangandZhang,2010)得以丰富,而且从研究结果上来看,最新的调查研究数据对原有在现代北大西洋国家(Archarya,2003/4;Kang,2003,2003/4,2010a)中建立的理论发起了挑战.其中的一个讨论热点便是"持久和平",它根植于东亚均享、无战的儒家理念之中,直到鸦片战争(1839-1842年)(MoonandSuh,2007)西方大规模的人侵之前.

  • 标签: 持久和平 儒家理念 东亚 国际关系理论 西化 亚洲研究
  • 简介:法治并非法的体系、知识与技术的逻辑堆砌,而是包涵了深刻价值内涵的治理方式。道德与价值共识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中的最大问题是法治建设中缺少了道德的因素,因此,法治难以担当重塑社会共识的角色。从寻求法治共识和道德基础的意义上看,儒家提倡之"德"是古代官民之间共享一套的道德话语和价值体系,"德"恰恰是凝聚古代社会共识的核心价值。在儒家的治理逻辑中社会的法律体系与治理结构均建立在全社会共享的道德话语与价值共识基础之上。

  • 标签: 法治 儒家 社会共识
  • 简介:中国古代民族法制受到儒家民族观的深远影响。儒家民族观具有华夷有别、大一统、尊王攘夷、用夏变夷和因俗而治等内容。儒家认为华夷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礼乐文明,而夷人在接受了华夏的礼乐文明之后,则可以由夷入华。儒家民族观,其发展变化与适应以儒家为代表的华夏文明相一致。历代王朝制定治边政策时,主要遵循两种原则,一是"用夏变夷",一是"因俗而治",其目的均为实现儒家倡导的"王者无外""华夷一体"的大一统。儒家坚持"天下大同"的家国观,坚持"有教无类",将教化与仁、义、礼相结合,构成儒家民族观的基本要义。历代统治者制定针对汉地与四周少数民族的政策与法制时,都不同程度体现了儒家民族观的思想内涵。

  • 标签: 儒家思想 民族法制 华夷之辨 用夏变夷 因俗而治
  • 简介:中国固有文化中礼所规定的明具伦理色彩的等级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朝贡体制不能在智仁志士的观念和政治上产生国际法.近世文人王韬的国际法思想产生于其移居上海和香港特别是太平天国失败之后,之前他和同代人一样,信奉中国文化上的优越主义.王韬这种观念的产生与回应西方列强的冲击和自身的经历有关.但笔者对这种"冲击--回应"模式的运用并非费正清式的,毋宁说它更是柯文版的.王韬对国际法的矛盾态度显示了一种局内人的无奈.王韬的国际法思想最后落基于他给晚清政府开具的全面改革旨在图强采取新的思想方式的药方.

  • 标签: 国际法 回应 民族主义 朝贡 思想 费正清
  • 简介:<正>什么叫“三纲”?即儒家所倡导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它是我国历史上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和制订封建法律的根本原则。两千多年来,它成为封建统治阶级束缚人民的精神枷锁,禁锢和麻痹人民革命意志的思想武器。本文拟对儒家的“三纲”说及其对封建法律的影响作个初步探讨,希望它有助于肃清“三纲”思想的遗毒。先秦儒家在维护剥削阶级的等级制时,提出了“五伦”的观念,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关系:认为只有用体现尊卑等级秩序的“礼”来处理这五种关系,才能治

  • 标签: 封建法律 白虎通义 根本原则 三纲 先秦儒家 精神支柱
  • 简介:《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这本书很薄,只有一百多页,不到十万字,很快就可以浏览一遍。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本小书涵盖的知识面十分广博,正如其副标题一样,揭示的是“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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