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探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法律价值,对发挥其效能,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重要的意义。笔者根据自己在卫生监督的工作经验,对实现《行政许可法》的法律价值方面谈谈自己的几点建议。
简介:行政许可立法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然而学界对行政许可的局限性的认识却很不足。虽然行政许可作为政府管制的一种方式,具有补缺性、灵活性、有效性和控权性四个方面的优越性。但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一样,都有其缺陷。行政许可的弊端集中表现在行政许可可能导致垄断和财富的“合法转移”;导致管制者为被管制者所“俘虏”;限制竞争和阻止创造性经济的发展;导致低效率和滋生腐败;导致行政许可的自我增殖和“官本位”思想的强化;导致公众把某些非法行为民俗化、合情化,从而架空法制经济的根基,摧毁一个民族的灵魂,并最终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为克服行政许可制度本身的局限性,我们只能加强对行政许可的宪政约束。因此,行政许可的发展走势必然是,变现行行政许可的人治模式为现代法治模式。
简介:省级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过程中,在许可范围、《涉水产品检验规定》、《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产能力要求等方面存在不相一致、难以执行的情况。建议完善相关许可规定,细化《涉水产品检验规定》、《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加强对委托生产证后监管、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审查,建立行之有效的涉水产品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