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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古典自然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法学流派,同时也是一个在法学发展历史上乃至于整个人类文明发展历史上都具有承上启下意义的法学流派。本文通过介绍这些古典自然法学家们的法律理论,综合性考虑历史上其他学派的评价,客观地评析其法律理论建构的得失,揭示古典自然家法律理论的现实借鉴意义。

  • 标签: 古典自然法学 古典自然法学派
  • 简介:摘要罪刑法定原则在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所划分的古典自然启蒙三阶段发展过程中最终确立起来,其所强调的安全、自由和民主价值始终贯穿在罪刑法定原则的设立和适用当中。“保障人权”精神体现了对立法的限制,“法律至上”精神体现了立法对司法的限制。古典自然保障人权的精神又赋予罪刑法定原则新的时代内涵即赋予法官以实质违法性审查出罪的权力,为实现罪刑法定原则从追求形式合理性向追求实质合理性转变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 标签: 古典自然法学派 罪刑法定原则 理论影响
  • 简介:自然是西方法理中的三大派别之一,在西方的法学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世界各国的法理学研究有很深远的影响。本论文从自然的历史发展和基本观点、我国依法治国的发展和现状以及自然对我国依法治国借鉴意义进行展开和论述。

  • 标签: 自然法学派 依法治国 法治建设
  • 简介: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早在文艺复兴时期的马基雅弗利的著作中就已经初具雏形了,但是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则是在尼德兰革命和英国革命之后才逐渐形成,尤其是与格劳修斯、斯宾诺莎、洛克以及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们的政治思想密切相关.

  • 标签: 自然法学派 法国大革命 宪法 法权思想 《人权宣言》
  • 简介:天主教新自然声称,其理论是在批判其它一些伦理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些伦理理论既有一般的哲学伦理学,也有基督教的伦理神学。前者主要包括情感主义、规约主义、直觉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结果主义和功利主义,后者则有神的命令理论、神感论、经院主义自然理论和古典伦理神学。新自然对这些伦理理论的考察和批判并不完全是消极的,也有其积极的方面,即可以通过对这些伦理理论的讨论,发掘出这些理论中的一些合理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一种更为恰当的道德理论。

  • 标签: 新自然法学派 哲学伦理学 伦理神学
  • 简介:自然与实证法学博弈的最核心内容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前者认为法律与道德不可分离,代表人物有富勒、罗尔斯及德沃金;后者认为法律与道德可分离,代表人物有奥斯丁、凯尔森及哈特。随着两大学派的发展,它们产生一定程度的融合,比如“哈特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从自然与实证法学的博弈过程中,可以得到以下启示:一是法律价值对社会制度发挥的作用,二是坚持形式性与实质性统一的科学立法重要性。

  • 标签: 自然法 实证法 道德 法律价值 科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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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学的研究自近代以来逐渐分裂为“自然”与“实证主义法学”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数百年来,两个学派争执不下,亦无法彻底战胜对方。笔者认为整合两条道路对于法学的发展不仅必要且具有现实的可能性。本文系笔者尝试整合两种学说之努力,尽管这样的努力也许无果但依然值得一试,故不惜班门弄斧,谨以此抛砖引玉。

  • 标签: 自然法学 实证主义法学 法的精神 法的形式
  • 简介:在西方法哲学传统中,自然主要是指道德自然,即人类生活中的正义与道德准则。从古希腊的自然思想,到当代西方各种正义理论,自然形成了一整套思想价值体系,它先是与自然理性相同,继而与神的理性相连,最后与人类理性和实践理性相合。尽管自然的内涵一直在变化之中,其共通之处在于,各种学说都反映了正义与秩序的结合,体现了人类运用法律创设正义社会秩序的不懈追求。

  • 标签: 自然理性 神的理性 人的理性 实践理性
  • 简介:<正>自然说作为法的价值的专门理论,是西方法学的独立分支,它长期居于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的主流,并曾一枝独秀,盛极一时,其影响之广阔和深远非西方其它任何一种法律学说可以望其项背。笔者曾对该学说作过一些初步的探析(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6年第3期),为了推动我国法学自然说的研究向纵深发展.提高我们对西

  • 标签: 自然法学说 西方政治 政法学院 非西方 法律思想史 法律学说
  • 简介:托马斯·阿奎那的自然说上承亚里士多德、廊下派的自然正当论,下接近代自然权利理论。按照托马斯的教诲,人的最终目的不仅在于获得至福,同时也在于认识上帝。人的自然理性可以建立起一套规范,指导人的行为,实现至福,可是单纯靠人的自然理性,无法认识上帝,因而需要超自然的启示引导人的行为。而且与亚里士多德不同,托马斯坚持自然具有普遍有效性,这使他不得不在人的理性之外寻找更高的权威——上帝为自然奠基。然而,这个包罗万象的自然理论自有其内在的困难。如果自然是关于自然之善的规则,是理性的,它便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反之,如果自然具有强制力,这意味着它源于统治者的命令,源于统治者的意志,就不是理性的指示。这一内在困难源于西方思想史上最基本的两个根源:希腊的理性要素和希伯莱的启示要素。托马斯的自然是对这两者的综合,事实证明,这一综合是不成功的。

  • 标签: 阿奎那 自然法 理性 启示
  • 简介:长期以来,国内外学界通常将施塔姆勒所弘扬的这套理论归入自然的范畴,奉为加世纪著名法治文化现象即自然复兴运动的主要策源地之一。然而关于施塔姆勒的理论归属及其认定标准并不是完全没有疑问的。本文借助于现代自然讨论中的几个常见坐标或参照元素,即实定法、道德和正义,通过梳理施塔姆勒对待这些问题或事情的态度,尽可能中立地审视和重构施塔姆勒法哲学的性质、立场、问题意识和建构方法。经研究发现,施塔姆勒虽然秉持着在整个法律世界甄别和落实正义的雄心壮志,但在诸多关节要害处的立场却跟法实证主义者别无二致。

  • 标签: 施塔姆勒 自然法 新康德主义 正义法的理论 批判的法理论
  • 简介:<正>资产阶级自然说,是人类认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无产阶级必须批判继承下来的一份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同一切理性认识一样,资产阶级自然说,也有它的源和流。源,指社会实践。从十四世纪开始,还在欧洲资产阶级刚刚出现之际,便与封建势力展开了阶级斗争。十六世纪到十七世纪期间,欧洲各国的资本主义成分在经济上有了较大发展,地理新发现进一步促进了工商业的迅速增长。然而社会政治制度仍然是封建的,严重地阻碍着以自由竞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冲破封建制度的桎梏,新兴资产阶级的思想家同情人民群众对于罗马教

  • 标签: 自然法学说 新兴资产阶级 认识价值 批判继承 人类文化遗产 十六世纪
  • 简介:《管子》思想与自然(naturallaw)学说比较接近,都主张人定法需遵循一定的原则,以及承认永恒不变的原则存在。自然说坚称违背自然的人定法无效力可言,并将永恒原则与人定法区别开来。管子学说主张制定法在现实中具最高效力,未有永恒原则与制定法的严格区分。双方在永恒原则的内容上存在诸多差异,如自然主张平等、正义、人人得其所应得等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人的原则;管子学说却将人划为君臣父子等不同的身份级别,主张不同级别间的服从及统属。

  • 标签: 管子 自然法
  • 简介:自然是由自 然理性指令给人类的法律,这无疑也 是古典自然得以使人幸福生活的鹄的——通过理性的幸福摘要,并将在自然下享受理性和真正的法律

  • 标签: 人文主义解释 自然法人文主义
  • 简介:托马斯·阿奎那借用亚里士多德哲学实现了对希腊自然理论的神学改造。阿奎那的神学自然代表了古典自然理论的巅峰,他将自然的本性概括为实践理性,发展完善了奥古斯丁的"恶法非法"论,提出了可具操作性的反抗暴政理论。古典自然表明了存在、真理和善的内在相互关联。

  • 标签: 阿奎那 自然法 基督教
  • 简介:格里塞-菲尼斯学派试图在现代语境下激活阿奎那的自然理论,该学派自然视为一组"实践理性原则"。通过对阿奎那实践理性首要原则"要行善、追求善并避免恶"的重新解读,该学派提出了自然的前道德层面和道德层面,衔接这两个层面的是道德的首要原则和实践合理化的基本要求。当然,该学派的生命力还需在现代社会的鲜活实践中获得检验。

  • 标签: 自然法 格里塞-菲尼斯学派 实践理性 基本善
  • 简介:目次一、为何从法学流派出发二、实用自然的保守倾向(一)庞德对自然保守一面的发觉及误解(二)没有绝对价值的自然三、实用自然的实证品格(一)作为一种框架的理论与实用自然(二)强力支撑下的规范与理念的混合体(三)超越法与道德之争四、超越如何可能(一)实用主义主导一切(二)从社会视角来看法律(三)法律与文明的可能张力

  • 标签: 法学流派 庞德 实用自然法 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