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药学监护在药源性心率失常中的应用效果。方法纳入32例药学监护病例,通过建立药师与患者直接双向联系的方式,对药源性心率失常患者进行诸如避免使用负性肌力药物,针对病因治疗,改善心肌缺血,加强抗感染,纠正电解质紊乱等的药学监护措施,观察患者心率失常的改善情况。结果32例药源性心率失常患者,发现后立即停用相关药物,进行针对性的治疗措施,以及采取心电监护,同时评估心律失常的危险程度,所有患者均由于处理及时,病情都趋于稳定状态,其中2例安装临时起搏器患者,亦2周后恢复。结论对药源性心率失常患者进行药学监护,可有效改善其心率失常症状,促进更加合理安全用药。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脑卒中患者的呼吸监护措施及护理对策。方法对本院55例脑卒中患者进行回顾性研究,分析其临床资料,了解各患者的恢复效果并比较。结果3例放弃治疗出院,6例因再发脑出血死亡,肺部感染14例,及时处理后症状消失,未有因肺部并发症导致死亡的病例。结论重度脑卒中的患者使用呼吸监护,给予其有效的呼吸支持,相关的护理保障,采用综合措施防止肺部的并发症,对于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治疗是十分重要的。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重症监护病房患者医院感染的特点及相关因素,以制定相应对策,有效地预防和和减少医院内获得性感染。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我院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期间ICU住院患者发生医院感染的患者进行统计分析。结果305例ICU住院患者中发生医院感染82例,感染率为26.8%,老年重症患者是医院感染的高危人群,常见感染部位以下呼吸道为主,占46.3%,其次为泌尿道,占19.5%,第三为胃肠道,占9.8%;感染原因与侵入性操作增加、患者机体抵抗力下降、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医护人员医院感染意识不强等因素有关。结论ICU患者医院感染发生率较高,应加强对老年患者的关注,加强对重症患者呼吸道、胃肠道和泌尿道的护理干预,必须加强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的措施,加强环境管理,降低环境污染、避免交叉感染、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根据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选择抗菌药物和多种侵袭性操作,尽量减少侵入性操作.缩短管道留置时间,是预防与控制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的主要措施,对控制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的发生、降低患者的死亡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确立了监护人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并设有责任减轻事由;该条第2款不涉及归责原则问题,仅关涉有财产的被监护人与其监护人之间如何支付赔偿费用的内部关系;该条的两款规定,形成了“外部、内部关系区分”的体系构造。在关涉被监护人致入损害的数人侵权中,数个致害人的监护人之间及其监护人与其他责任主体之间形成的责任形态难以统一规定,应区分不同的责任主体并结合侵权类型具体认定。由于我国立法上未承认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能力,故在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情况下,其责任主体是监护人,而非被监护人;在监护人责任纠纷诉讼中,应单列监护人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