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般人格权作为抽象概念发挥了弥补具体人格权制度不足的作用,成为保护新兴人格利益的强有力工具,但也因其概念太过抽象、内涵不确定而备受质疑。一般人格权的适用对行为人的自由造成了阻碍,法官自由裁量的随意性也让其作用大打折扣。类型化的方法是摆脱一般人格权抽象困境的良方,类型化对划定一般人格权的界限范围,衡平权益保护和行为自由起到积极作用。以司法案例为基础,在考虑排除具体人格权、以行为导向为主、以客体导向为辅及道德和习惯等非正式规范等因素后,可将侵犯一般人格权的行为归纳为对生命周期仪式破坏的行为、欺诈性抚养、严重侮辱他人的行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侵犯他人信用的行为等五个类型。
简介:教育研究范式包括思辨范式、实证范式、批判范式、建构范式、人文范式和"无范式"的范式等六个类型。思辨范式从普遍的哲学出发,依赖于思辨与理性寻求世界的不变法则,并推导世界的发展趋势,但纯粹的、抽象的思辨,容易导致形而上学的玄思;实证范式秉承寻求不变真理的认识论传统,将观察、实验与归纳等作为基本的研究方法,但其崇尚冰冷的技术,排斥价值与情感,从而一直受到学界的普遍谴责;批判范式不再只是用科学实验来验证或还原真实,而是通过猜测、反驳、证伪以促进知识的进步,虽然其怀疑与批判精神为创新提供了可能性,但容易导致对一些经典价值的漠视与放弃;建构范式强调依赖个体的实践智慧与创造热情,以理解世界而独立建构知识,但它容易排斥技术难度较高的实证方法,因而也非十全十美;人文范式视人的意识、自由、尊严等内在精神为人的本性,凸显了高贵的生命价值,但其对复杂的教育现象似乎束手无策;"无范式"的范式,并非范式的虚无与消解,而是喻示着教育研究诸范式的多元并存、辩证融通的演变趋势,它倡导打破教育研究者和教育实践者的界线,形成教育研究中的主体间性,从而使各种思想不断争辩与碰撞,逐渐形成共识。
简介:以石河子地区为研究对象,利用1990年、2000年、2005年和2010年的遥感影像,分析了该区近20a的土地利用动态变化情况。研究结果表明,耕地面积持续减少,共计减少了54.52km~2,占整个研究区面积的12.23%;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累计增加了64.12km~2,是区域内变化最为明显的地物类别;水域面积相比变化不大,只增加了0.56km~2;其他地类面积减少了10.17km~2,主要转变为城乡建设用地。地物类别发生变化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水资源较充足的北部、东北部和东部靠近玛纳斯河中游的区域;土地利用类型与区域内人口数量的变化和GDP的增长呈现显著的相关特征,对区域内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影响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