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容提要:在复合税制中。财产课税是对财富存量课税,包括以收入为目的对财产占用按照受益课征财产税和以调节为目的对财产转移按照调节效应课征财产税。财产课税的征税点以财产形态为基础。在财产占用领域,所有享受公共资源利益的财产均应成为应税财产;在财产转移领域,所有需要调节的财产交易均应成为应税交易。财产课税有分类课税与综合课税两种模式。根据财产课税的性质,我国应实行分类财产税。在财产占用领域,应当设置不动产占用税与动产占用税,不动产占用税包括土地税与房产税,动产占用税包括交通工具税与通讯工具税。在财产有偿转移领域。应当设置财产交易税与金融交易税。财产交易税主要是不动产交易税,金融交易税包括证券交易税与货币交易税。在财产无偿转移领域,应当设置遗产继承税与赠与税。为实现财产课税税种设置合理化,需要对现行税制中的相关税种进行整合。
简介:目标管理是充分调动个体潜能,有效实施组织中心目标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其基本思路框架如下:目标设置→目标实施→目标控制→目标考评目标设置就是为组织确定先进的有利于组织发展的目标,并以此充分调动组织中每一个个体积极性的过程。因此,目标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目标的先进性。毫无疑问,目标的先进性是组织发展所必需的。诸如规模扩大多少、产值增加多少、市场占有率保持在多少、效益增加多少等等是几乎每一个组织在其目标或规划中都有所体现的。过低的目标水平,无疑会因为现时目标低于个体心中内设的期望目标而使设置目标的效价值大大降低,从而失去目标的行为导向作用,丧失目标设置的意义。同样,过高的设置目标,会使个体对目标产生畏惧感,降低对目标实现可能性的估计,从而丧失追求目标的信心。从另一层意义上说,过高目标的强制实施必然是以组织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和使用为代价的,其最终结果是非但目标不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