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刑事诉讼法在未成年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上取得了令人喜悦的立法成就,但其不足是缺乏一个具体、合理且可操作的审查标准。犯罪分层理论用于解决犯罪轻重的层次划分,是适用于刑事强制措施的重要凭据。羁押性强制措施具有"不得已性",只有重罪才能适用逮捕、拘留和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和现实情况,在故意犯罪中,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是重罪和轻罪的分界线,在是否决定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时还应综合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我国始终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不捕尽量不捕"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新刑事诉法第79条规定的逮捕条件抽象且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本文将以犯罪分层理论为基础系统阐述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机制。
简介:未成年人劳动教养曾是我国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矫治制度之一。劳动教养制度自施行以来,教育挽救了一批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未成年人,对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控制青少年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劳动教养制度因缺乏法律依据以及程序设置的缺陷而备受质疑与批评,社会各界要求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有关劳动教养的规定。自此,劳动教养制度正式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原拟替代劳动教养制度的《违法行为矫治法》经过多年讨论,终因分歧太大而遭遇"难产",甚至有学者认为《违法行为矫治法》1不会启动。在此情况下,本文对如何处置原来通过劳动教养制度进行惩戒和矫治的违法未成年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简介:未成年人财产权的保障是未成年人监护中的核心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生活的飞快发展,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已不能适应和满足当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以抚养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禁止浪费信托、自由裁量信托、保护信托等为主的特殊信托制度是美国未成年人监护中较为重要的替代性制度。这些信托制度之所以逐渐被美国司法和立法所认可,取得了较快发展,并成为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重要替代和补充,主要得益于特殊信托对外效力的保护与限制、委托人意思自由与受托人专业管理,以及立法机构与司法机构的认可等方面的原因。在现行信托法框架下,我国目前还不能实现禁止挥霍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的法律效果,尚需完善相关立法,不仅包括信托法还包括社会救助政策以及税收等配套制度,从而推动特殊信托的发展,更好地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
简介: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如何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为社会各职能部门所关注。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法释[2006]1号,简称1号文)的出台,正是顺应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为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人员解决许多实务性的问题,如该文对未年人入几类常见案件的罪与非罪作了界定,对宣告缓刊、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等情形,都作了较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该文较95年9号文件一步确定了几个理念,着重强化了未成年人的帮教条件和退赔情况,为我国少年法的出台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