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除了知情权以外,不知情权也应该被尊重,第二个的价值还要更加大。它意味着高尚的灵魂不必被那些废话和空谈充斥。信息过多对于一个有着健全心里的人并不必要”。[1]索尔仁尼琴1978年在哈佛大学毕业典礼上提出了“不知情权”的概念。
简介:目的了解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的认知情况。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对500名护理人员进行调查。结果知晓护理不良事件定义的占90.60%、管理制度的占89.80%和上报流程的占86.20%,对自己和他人发生的不良事件主动呈报的分别占49.40%和25.20%;担心报告后会受到批评与处罚占82.60%,担心影响个人发展占81.40%,认为上报后得不到表扬占80.60%,不相信无惩罚报告制度占82.20%。结论护理人员对主动呈报不良事件关注程度较高,但仍有较多顾虑。建议加强低年资护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建立不良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对上报者给予保护,完善上报反馈,提高不良事件主动呈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