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保全制度中,只有财产保全,而对于许多诉前不法民事行为却无明文举措加以禁止,由此引起许多问题。有鉴于此,笔者建议借鉴英美法系中间禁令制度,建立我国的行为保全制度。英美民诉法中的禁令.是指法院为阻止被告人继续为某种不法行为而发出的命令。禁令还可以用来阻止处于威胁中的不法行为。禁令分为终局与中间两种。终局禁令指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法院给予的实质上的救济,是在审理后给予的。中间禁令则指当事人在诉前或诉讼开始至审理期间申请法院用以阻止被告人不法行为的命令。在某种意义上说,中间禁令有时可能指明审理结果.并由此而结束案件。中间禁令给予与否,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其最显著特点是:中间
简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科技现代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能源紧缺等环境资源问题日益严重,环境纠纷逐渐增多,环境案件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有效解决和处理日益增多的环境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障和促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应该统筹安排、综合考虑我国审判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环境纠纷案件的审判体制。除了全面加强和促进现有各类法院审理环境纠纷案件外,本文特提出如下建议:第一,设立专门的环境法院;第二,充分发挥现有专门法院在审理环境纠纷案件方面的作用;第三,在有条件和有需要的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庭;第四,在有条件和有需要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环境法庭;第五,在审理重要的环境案件时成立环境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