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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个结果
  • 简介:理念是制度的基石。社区矫正理念影响社区矫正各方面的制度安排和设计,并影响着司法实践中如何执行社区矫正的问题,决定着社区矫正未来的发展方向。社区矫正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社区矫正理念的定位和设计,但关于社区矫正的性质,理论界尚有见仁见智的不同看法,导致了社区矫正理念定位的混乱。社区矫正既具有刑罚执行的性质,又有社会福利性。因此,社区矫正既要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又要突出社会福利性,二者同等重要。因此,本文提出可以通过制度设计,让社区矫正的这二重理念在实践中并行不悖,齐头并进。

  • 标签: 社区矫正 理念 惩罚性 社会福利性
  • 简介:对梁启超司法观念的分析不能脱离于梁氏对西方宪政思想改造的理论框架,寻此脉络可以明晰梁氏宪政理念中对待司法的态度,带有国家本位意识突显于三权分立中的司法限权功能的特征.对外而言,司法独立首先体现为国家主权的独立,也即对领事裁判权的收回.对内而言表现为三方面,第一国家权力的收敛与集中优位于对政府权力的限制;第二倚重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权力制衡,司法权功能被旁置;第三,民权让位于司法权力的统一与司法治理.

  • 标签: 梁启超法治思想 司法改革 国家本位
  • 简介:在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叠加共存的状态下,受之于对刑法路径过度依赖的思维模式和立法惯性,近年来我国刑法的修订一直呈现高频率、规模化、犯罪化和重刑化的特点。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整个社会对刑法作为社会灾祸‘消防队’而寄予过高的‘救火’治世的期望",

  • 标签: 犯罪化 改革理念 社会转型期 供给 改革攻坚 思维模式
  • 简介:作为一种附设在法院的替代性纠纷解决程序,其与诉讼程序体现的意义及价值截然不同。而支撑其存在的理念即在于法院附设ADR程序追求非正式的正义、分配的正义及谋求正义的普遍化,追求合作,体现了多元的正义观及合作的诉讼文化。

  • 标签: 法院附设ADR 接近正义 分配正义 合作
  • 简介:一、诉讼合理理念的涵义诉讼合理理念,即诉讼的合理性,亦称诉讼的妥当性,是司法理念的重要内容之一。准确理解诉讼合理理念并注意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是司法工作人员必须重视的重要课题。

  • 标签: 诉讼 检察官 公诉 司法工作人员 司法理念 司法实践
  • 简介:当代中国的法治进程中存在一系列的内在矛盾关系,把握这些类似悖论性质的矛盾关系,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和走向法治之境的艰辛。这些内在的矛盾关系主要表现为: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性和非意识形态性、法治秩序的建构性和自发性、法治秩序的一元性与多元性、法治的自治性与开放性、法治的均衡性和非均衡性等。

  • 标签: 法治 中国问题
  • 简介:<正>在人们的印象中,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制度是一项十分杂乱的制度。地域管辖的杂乱并不是因为《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复杂。《民事诉讼法》管辖一章有关地域管辖的条文总共只有14条,十分简单。然而正是这简单的规定导致了司法实践中许多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作为权宜之计,最高人民法院不得不经常性地发布有关地域管辖的司法解释,这就造成了在起诉时,人们不得不通过大量查阅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意见、规定、解释、通知、批复、复函、答复才能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对地域管辖简单的规定和众多的司法解释是地域管辖杂乱的直接原因。

  • 标签: 地域管辖 民事诉讼法 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 管辖法院 诉讼体制
  • 简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同志指出,这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也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发展经验的集中体现,反映出我们党对我国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从而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

  • 标签: 国家公职人员 领导干部 法治文明 法律意识 国家繁荣 创新改革
  • 简介:诉讼理念是部门法哲学中的重要理论之一,即用法学的基本理论去分析诉讼这一部门法中的问题.本文着重对诉讼理念的基本取向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这对诉讼制度的现代化设计及实践中的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标签: 诉讼 诉讼理念 现代化
  • 简介:司法理念就是指导司法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办案的思想、观念的统称。简单地说,司法理念就是一种指导司法实践的理念,司法理念离不开司法实践。司法实践对司法理念的制约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会形成一些新的司法理念;另一方面,一些旧的司法理念因不再适应新的司法实践要求而被改变、摈弃。

  • 标签: 司法实践 理念转变 办案 司法理念 辩证 司法人员
  • 简介:行政自制是旨在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和谐发展,强调政府自我控制的一种行政法理论。行政内部分权作为行政自制理念实践机制的理由在于它既符合行政自制的本质特征和价值取向,又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行使行政权的盲目与专断。深圳市试行的“行政三分制”是我国行政内部分权的一次有益尝试。行政内部分权在实践过程中需要坚持适度分权原则,以保证行政部门之间能进行必要限度的合作;权力划分与部门设置要合理,以实现相互监督与制衡;资源分配要合理,以保证行政内部分权的充分实现。

  • 标签: 行政自制 行政内部分权 行政三分制
  • 简介:作为道德规范和法律原则的诚信的支点——公证行业的职业公证人的责任是重大的。因为诚信的本质和灵魂是真实,具体内容是无妄、不欺、践诺、守约。这样重大的社会责任,庞大的服务、监督范畴仅靠职业公证人去维系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就有了肩负弘扬德法共融之人文精神的历史责任。换言之.职业公证人在以德依法证明诚信的同时.

  • 标签: 公证人 职业 诚信理念 操守 公证行业 法律原则
  • 简介:“通识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中的创新理念。本文通过辨析“通识教育”与“文化素质教育”的关系阐述了“通识教育”理念的内涵;同时结合高职教育特点。讨论高职院校发展通识教育的时代意义;建议高职院校从完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提高教师素质,发挥学生主体性和营造校园人文环境等方面实践通识教育。

  • 标签: 通识教育 文化素质教育 高职院校 时代意义 实践
  • 简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检察职能调整后新的工作亮点和着力点。在新的形势和发展机遇下,积极做好检察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是当前各级检察院技术部门用实际行动支持改革、切实履行以服务办案为中心职责的重要任务,也是检察技术适应改革需要、顺势而为、实现转型发展的重大契机。对此,通过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应用,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前期技术性调查取证以及加强公益诉讼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鉴定审查等工作,切实把推进现代科技应用作为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实效的重要途径和方法d

  • 标签: 检察技术 公益诉讼 路径
  • 简介:如果没有正确理念的引导,那么良好的社会管理制度会形同虚设,再好的管理举措也毫无价值。本文探讨了引导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理念: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前提性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其根本性理念,限制政府社会管理权力的任意行使是其关键性理念,民主参与是其基础性理念,公平正义是其价值追求。只有坚持正确的法治理念引导,新时期的社会管理创新才能走上法治化的坦途。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法治理念 引导
  • 简介:为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必须坚持战略引领、改革创新、市场主导和统筹兼顾原则,完善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市场监管,有利于激励人们的知识产权创造激情,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最终达到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之目的。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的主要功能包括维护知识产权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供给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和政策,提供优良的知识产权服务,以及查处损害公共利益的市场经营行为等。落实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任务,不仅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应当积极作为,更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和市场主体的监管作用,形成政府有为、市场有力和社会有用的联动监管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

  • 标签: 知识产权强国 市场监管 体制机制创新
  • 简介:实证主义法学与新自然法学派博弈之论点在于法律是由单纯法律规则还是由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政治道德构成的。实证主义法学在强调法律为双重规则统一体的基础上,承认包括法官造法意义上的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而以德沃金为代表的新自然法学派则认为法律构成除规则外,还存在原则和政治道德等因素,且主张自由裁量行为是法官在法律规定幅度内的司法行为,如超越此圭臬,就是一种法官的恣意行为、不正义行为。两者在法律构成上的长期激烈争论,旨在证成何种构成模式的法能最大效应地体现人类社会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和秩序的规范价值理念,或言之,法律应具有何种有效体系,方能消除人治状态而实现良法之治。

  • 标签: 法律原则 自由裁量权 良法价值理念
  • 简介:徒法不足以自行,唯有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才能使法律的规定得到实施;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实施的最主要途径就是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对因探望权不能得以实现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离婚父母来说,申请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是实现探望权利的最后救济方式。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民法院并未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这明显有别于其他类型案件。之所以存在这种现象,除了因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限制规定以外,还与探望权强制执行目的有关。

  • 标签: 探望权 恢复性司法 强制执行 国家强制力 徒法不足以自行 生效法律文书
  • 简介:"规范出发型"和"事实出发型"是分别作为代表罗马法系和日尔曼法系诉讼理念的关键词;在中国这一有着悠久成文法传统的国度,裁判案件应在"规范出发型"理念下指导下进行.一般来说,实体法保护的权利仅限于自身框架之内,避免以虚构权利的方式达到保护利益的目的,特别是在该利益可以通过实体法上本来就具有的权利予以保护之时.在适用上,外部的基准应是民事实体法,而不应是宪法;内部的基准应是以规则为主体,只在个别情况下适用原则予以矫正或弥补.

  • 标签: 规范出发型 事实出发型 伪规范出发型 宪法 民事实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