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地域管辖:理念的转换与制度的完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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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人们的印象中,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制度是一项十分杂乱的制度。地域管辖的杂乱并不是因为《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复杂。《民事诉讼法》管辖一章有关地域管辖的条文总共只有14条,十分简单。然而正是这简单的规定导致了司法实践中许多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作为权宜之计,最高人民法院不得不经常性地发布有关地域管辖的司法解释,这就造成了在起诉时,人们不得不通过大量查阅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意见、规定、解释、通知、批复、复函、答复才能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对地域管辖简单的规定和众多的司法解释是地域管辖杂乱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