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远"作为我国古代文学批评的重要审美范畴之一,对古代的绘画、音乐、建筑以及诗词等方面都有深刻的影响."远"原不属于文学审美的范畴,在古代的山水画中应用较多,后来才被逐渐纳入文学领域,成为文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审美范畴,"远"范畴及其合体范畴构成了中国古典诗词鉴赏的重要评判标准之一.

  • 标签: 生情 超情致远 思深旨远
  • 简介:<正>柳宗元的哲学思想,运用了“天”、“人”、“元气”、“阴阳”等哲学范畴,并提出事物的发展是“自动自休”,等命题,构成一个丰富深刻的朴素唯物主义哲学范畴体系。他虽然较多地使用中国古代哲学的传统范畴,但赋予它以新鲜的内容,继承和发展了荀卿、王充等哲学家的哲学思想。他的哲学思想,在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的发展史上处于一个重要阶段,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 标签: 柳宗元 哲学范畴 “天” 朴素唯物主义 刘禹锡 天人相分
  • 简介:近年来,有的学者提出和尝试建立统一的侦查学,引起较广泛的关注和共鸣。笔者对此持赞同观点。一个不争的理由是:个别应走向一般。“现场”概念在各门类侦查(察)学中都有,这里提出统一的侦查学的“现场”范畴问题,也就是试图从中概括出一般性的东西。过去对“现场”研究较多的是刑事侦查(察)学。故本文主要结合对这方面的文献的考察来探讨侦查学“现场”范畴的几个基本问题。一、侦查学“现场”范畴的界定人类社会实践中有各式各样的现场。在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习惯上将发生或怀疑

  • 标签: 犯罪现场 侦查学 构成要素 犯罪事件 犯罪活动 案件现场
  • 简介:司法证明的基本范畴是一个急需研究和梳理的问题。本文重点讨论了司法活动中证明主体与证明客体、证明手段与证明方法、证明目的与证明标准等范畴的含义和关系。

  • 标签: 司法 证明 范畴
  • 简介:满语动词的式是谓语结束句子的主要形式,表示说话人对行为动作的态度。满语动词的式可以分为两种,即陈述式与祈使式。陈述式具有时间范畴,祈使式没有人称范畴

  • 标签: 满语 动词 式范畴
  • 简介:“意”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重要范围之一。“意”的理论源远流长,它最先并非出现于画学著作中,而是出现在哲学领域里,在古老的《周易》中就曾提出“圣人立象以尽意”,取象以表意为目的。《庄子》篇中云:“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这就是说前者是工具,后来是目的,不能拘泥和执着于工具的“言”,而忘却了“得意”的目的。“意”作为美学范畴一经提出,势必会影响到绘画领域,在中国古代画学中,对“意”的研究历代论者众多,各家各派之论虽皆大同存小异,释解仍有不一,这就导致后人对“意”的含义的认识或宽泛或朦胧不清。在中国美术史上比较完整的绘画理论著作中,首次提出“意”的是魏晋南北朝时的画论家谢赫和姚最。谢赫在《古画品录》中说刘顼的画“用意连绵”,姚昙度“天挺生知,

  • 标签: 美学范畴 “意” 山水画创作 意境理论 “立意” 中国传统绘画
  • 简介:民事责任,应指民事领域的违法后果。民法中违法后果以外之责任,均非责任的本义,可理解为责任的引申义。民法之过错,指导致欠缺必要注意的心理状态,是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行为人损害稀缺资源的法定归属关系,如欠缺必要注意,不仅须否定行为后果,而且须否定行为性质,发生债务和责任;如不欠缺必要注意,须否定行为后果,不否定行为性质,发生债务,不发生责任。民法之侵权,指侵害内容法定的权利。

  • 标签: 责任 过错 行为后果 行为性质 侵权
  • 简介:<正>中国早期儒学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人学”,而借以反映这一基本特点的基本范畴便是“仁”。自原典儒学创始人孔子将“仁”加以系统化、哲理化之后,“仁”便成为展现早期儒学“人学”内容的重要范畴。“仁”集中阐述了为人的规范、待人的方式、修己的途径,明显体现了作为人的个体人格的价值、理想和归宿等,究其实质,就是儒家倡导的一种崇高的道德观念、伦理精神。而要把这种道德观念转变为道德行为,伦理精神转化为伦理行为,其中的重要环节就是“忠”。笔者以为“仁”固然是中国早期儒学的重要范畴,但是,在强调“仁”重要性的同时,不应该忘记“忠”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早期儒学中的重要性。“忠”发端于殷周,至春秋战国时与孝、仁、义、礼成为重要的伦理范畴。后汉马融撰

  • 标签: 早期儒学 重要范畴 道德行为 伦理道德 天皇 日本人
  • 简介:社会法是建立在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虽然中国与西方市场经济体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路径不同、理论逻辑不同,但都以解决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安定、巩固国家政权为客观依据,形成社会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式、调整原则、调整内容,并构成社会法的基本范畴

  • 标签: 市场经济 社会法 社会安定
  • 简介:古汉语度量范畴包括长度、高度、宽度、厚度、深度、面积、体积、粗细、数目、重量、价值等。文章就以上11项分别阐述了它们在古汉语中的全部词语表达形式,详列出各种句型公式。这些表达形式又概括为两大类:A)数量表述法;B)比况表述法。

  • 标签: 度量范畴 数量表述法 比况表述法 标志性词语
  • 简介:“味”是中国美学史上一个典型的范畴,古往今来有许多学者对“味”范畴进行了细致详尽的研究,它可以作为研究中国古典美学范畴的重要切入口,它也是中国古代文学精神的具体化表现.在当今社会文化大融合的背景下,西方美学概念和范畴层出不穷,“味”作为中国美学特色范畴,仍然没有失去它的影响力.研究“味”范畴,对现代文论构建与完善具有特殊意义,对当今社会文化价值观的形成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 标签: 范畴 文化 意义
  • 简介:行政法学界关于行政公益诉讼的范畴有如下不同的认识。第一,国家利益说。此说认为.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公益应当是一个国家范围之内的集合利益。第二.社会利益说。即行政公益诉讼的范畴是以社会形式出现的那些利益.这些利益不是国家利益.也不是政府利益,而是与国家或社会对应着的其他社会主体的利益。第三,公众利益说。行政公益诉讼范畴中的公众利益说认为行政公益诉讼的范畴应当是属于公众利益的那些利益范畴。而能够代表这种利益的公众是在某些事件或因该一事件引起的利益中的代表人。

  • 标签: 行政公益诉讼 范畴研究 公众利益 社会形式 利益说 政府利益
  • 简介:从当前对地方文献的认识入手,对地方地方人士著述、地方出版物是否属于地方文献进行了辨析,并针对邯郸地方文献存在的几个问题予以了阐述。

  • 标签: 地方文献 邯郸 范畴研究
  • 简介:<正>一、强制性措施是否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一项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这里侦查中所指的“强制性措施”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五种强制措施是否同一概念,有无联系和区别?法学界的认识颇不一致。大体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强制性措施与强制措施在含义上和外延上没有什么差别。因为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赋予特定含义和内容的概念,除此之外不能再有别的强制措

  • 标签: 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 强制性措施 公安机关 收容审查 取保候审
  • 简介:中国文学批评素来有以味觉用语用作文学批评的传统,“酸”、“甜”、“苦”、“辣”、“咸”、“淡”等感官用语在文艺批评中运用范围很广,然而其内涵、成因和价值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阐发,本文以“辣”作为以味论文的代表性范畴,对其内涵和成因试做探析。

  • 标签: 古典文学 范畴 中国文学批评 文艺批评 内涵 成因
  • 简介:衡量一门科学是否成熟的标志,在于其是否具有独特的概念范畴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理论体系,有鉴于此,对宪法学基本范畴的关注逐渐成为学界热点。然而,由于缺乏对逻辑起点、基石范畴、基本范畴范畴间关系的厘清,导致宪法学范畴体系研究仍呈一盘散沙之态。因此,欲构建科学的宪法学理论体系,必须加深对宪法学范畴体系内部层次的研究。

  • 标签: 宪法学 基石范畴 人权
  • 简介:基于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下的治安管理经验解释的治安学理论建构范式,限制了治安学的理论拓展空间和学术想象。公安学语境下的治安学理论范畴尚未形成为治安学者普遍接纳和认同的清晰的学科边界。治安学理论范畴的构建应回归到治安学研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治安学逻辑起点、研究对象、道德基础等基本议题上来,对治安学的知识和研究中的各种思想与质疑进行综合阐释,实现治安学理论研究范式的视域融合,建立起具有较强解释力和说服力治安学知识谱系和逻辑结构,构建治安学理论范畴的理想类型。

  • 标签: 治安学 理论体系 基本范畴 解释力
  • 简介:实践美学的元范畴是"实践"。"实践"是与人的"劳动"紧密相关、甚至二位一体的概念,而"劳动"曾被界说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实践"是在"社会关系"中进行、并反映"社会关系"的,所以,人的特性、本质又被界定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两种观点是万无一失的吗?如何准确理解二者的关系?本文就此展开重新检讨,希望对实践美学反思赖以立足的元范畴是否逻辑自洽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参考。

  • 标签: 劳动 社会性 意识性 根本特性 亚特性
  • 简介:元伦理学对象可以归结为四大范畴:“价值”、“善”、“应该(包括正当)”和“事实”或所谓“是”。价值是客体事实对于主体的需要——及其经过意识的各种转化形态,如欲望、兴趣、目的等等——的效用。善亦即正价值,是客体事实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实现主体欲望、符合主体目的的效用。应该是行为善,是行为事实符合其目的的效用性。正当则是行为的道德善,是行为事实的符合道德目的的效用性。正当、应该和善都是客体事实对于主体需要、欲望、目的的某种效用,都是客体的依赖主体需要、欲望、目的而存在的属性,因而都属于价值范畴;反之,事实或“是”,则是价值的对立范畴,是客体的不依赖主体的需要、欲望、目的而独立存在的属性。事实与价值构成客体的全部外延而与主体相对立;主体及其需要、欲望和目的既不是价值也不是事实,而是联接二者的中介物。

  • 标签: 主体需要 客体效用 道德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