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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个结果
  • 简介:国家市场经济立法是直接关系着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按法律类别划分较为科学。为了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要正确处理好四种关系。

  • 标签: 法律体系 框架设想 调整对象 法律规范 四种关系
  • 简介:宪法是近现代国家法律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宪法以极具根本性的条文与结构形式,为国家政权规定一整套根本性的组织架构和运行规则,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国家特定的政体与国家结构、选举与议会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司法制度、地方制度等。宪法还规定公民的地位,规定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 标签: 1982年宪法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国家法律体系 行政管理制度 运行规则 组织架构
  • 简介:中国固有文化中礼所规定的明具伦理色彩的等级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朝贡体制不能在智仁志士的观念和政治上产生国际法.近世文人王韬的国际法思想产生于其移居上海和香港特别是太平天国失败之后,之前他和同代人一样,信奉中国文化上的优越主义.王韬这种观念的产生与回应西方列强的冲击和自身的经历有关.但笔者对这种"冲击--回应"模式的运用并非费正清式的,毋宁说它更是柯文版的.王韬对国际法的矛盾态度显示了一种局内人的无奈.王韬的国际法思想最后落基于他给晚清政府开具的全面改革旨在图强采取新的思想方式的药方.

  • 标签: 国际法 回应 民族主义 朝贡 思想 费正清
  • 简介:1748年2月15日,边沁生于伦敦的一个中产阶级托利党的家庭。边沁很早熟,4岁时学习拉丁语和希腊语,5岁时成熟得被称作“哲学家”,7岁时,边沁进入威斯敏斯特学校学习。1760年,边沁开始在牛津皇后学院学习哲学和法律。1763年,边沁获得学士学位。1767年,边沁获得林肯律师学院出庭律师资格。

  • 标签: 边沁 法学思想 义理 功利 律师资格 中产阶级
  • 简介:当前,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活动频发,已严重危及国家、地区安全。在境外势力的长期干预、支持下。近年来我国的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猖獗,多集中在新疆、西藏、青海、甘肃等西部地区,并呈现出向全国扩展的趋势。但究其根源,西部地区在民族、宗教、文化、历史、地理等方面均为我国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因此,对我国西部地区(本文仅指甘、青、新、藏四省份)民族恐怖主义犯罪的刑事政策进行检视,以便更好地对我国恐怖主义犯罪进行防控和打击,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 标签: 西部地区 恐怖主义犯罪 刑事政策
  • 简介:单边主义是国际环境保护中的重要现象,其危害是容易推行环境霸权、破坏国际合作.单边主义对促进国际环境法权利义务的产生和国际环境法的执行也有积极作用.单边主义的实行有其社会根源、法律根据和学理支持.中国应当通过多边合作反对单边主义环境霸权,同时,也要合理行使自救权意义上的环境单边主义.

  • 标签: 单边主义 霸权 国际环境法 行使 法权 权利义务
  • 简介:浅议中国古代泛刑主义的征表及成因杨庆堂中华民族经过几千年文明积淀而形成的“中华法系”曾一度辉煌过,而今随着岁月的流逝,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中华法文化作为历史文化遗产,其中不乏精华,但因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的封建性,总体上讲,它的内部机制是腐朽...

  • 标签: 泛刑主义 中国古代 唐律疏议 哲学基础 社会成因 刑法史
  • 简介: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的一个显著特色是,对近3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做了全面而深人的总结。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普遍性结论当然适用于法制建设领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建设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发展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体系。

  • 标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法律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改革开放 法制建设 中国共产党
  • 简介:<正>随着当代科学发展不断走向一体化趋向,随着哲学改革中各种应用哲学竞相出现,以及理论法学的急待加强和改造,当前在我国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显得更加突出了。然而,也有某些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对这一问题存在着若干疑虑,概括起来就是:法哲学有无自已特定的研究对象,它同法学基础理论的关系是怎样的?它究竟是哲学的一个分支抑或是法学的一个分科?为此,有必要就这些问题阐明一下我们的观点。我们的看法是:

  • 标签: 法哲学观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 研究对象 法学基础理论 法学研究 法理学
  • 简介:<正>在我国当前蓬蓬勃勃地开展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是指引、保障这场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力量。邓小平同志今年元月指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也指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需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不仅阐明了法制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紧密关系,并且阐明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社会主义法制包括立法、司法、守法和法织形(?)等内容。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除了

  • 标签: 社会主义法律 基本原则 正确理解 经济体制改革 适用法律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简介:法律家长主义是支持国家对自我损害行为进行干预或惩罚的政治道德原则。在我国学界关于代孕、器官买卖和自杀等社会议题的争论中,法律家长主义的正当性成为争论的核心。中立的自由主义者从价值中立的自治观出发来反对法律家长主义,并不具有说服力。自治必须放置在共同善的语境下才能展现出其道德意义,这为法律家长主义的正当性提供了道德依据。法律家长主义能够在法律教义学中得到妥善地安置。在刑法实践中,经由辩护梯度的上升,法律家长主义为被害人同意和自我损害行为的犯罪化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刑事立法中的一些难题。

  • 标签: 法律家长主义 被害人同意 自我损害行为 犯罪化
  • 简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际法理论在国家发展和对外交往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树立正确的国际法观,可促使国际法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促进国际关系的健康发展中发挥作用。在以经济全球化为引领的全球化浪潮中,国际主权的概念面临着多重挑战。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为确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本质的新型国家关系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是中国几代领导人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国际法治在中国的国际法学界蔚然兴起并逐步深化,成为国际法领域的主流话语。中国政府提出了建设和谐世界的主张,并受到了学术界的初步支持。

  • 标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国际法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国际法治 和谐世界
  • 简介:<正>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議宣言正确地指出:“在目前条件下,主要的危險是修正主义,或者說右傾机会主义。它是資产阶級意識形态的表現,它麻痺工人阶級的革命意志,要求保存或者恢复資本主义。”宣言还特別着重地指出:“現代修正主义企图誹謗馬克思列宁主义的偉大学說,說它是‘过了时的’,似乎目前对于社会发展已經丧失了意义。修正主义者力图腐蝕馬克思主义的革命灵魂,破坏工人阶阶和劳动人民对于社会主义的信心。他們否認在从資本主义向社会

  • 标签: 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发展 前条件 意志 列宁主义 国家消亡
  • 简介:包容性法律实证主义者认为法律效力的判准包括两类:作为主要类别的“系谱类判准”以及作为次要类别的“内容类判准”。经由承认规则的系谱类判准,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理论论证了法律效力乃是由一些明确的社会事实决定的;经由承认规则的内容类判准,其展示了道德包容于法律的另一种可能路径,使法律与道德的可能分离论点得到了进一步说明。

  • 标签: 包容性实证实证主义法学 承认规则 系谱类判准 内容类判准
  • 简介:我国《物权法》对于机动车的物权变动采纳了交付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折衷主义立法模式。现行理论无法合理解释因交付而取得的机动车所有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理由。本文通过从物权变动模式和公示效力之间的关系、登记的公信力、交付后善意取得制度构成三个方面进行的分析,发现该立法模式欠缺理论基础,而是立法机关进行利益衡量的结果,我国立法应对机动车登记予以物权化的改造,并确认机动车登记的公信力,明确其行政管理性质和物权登记的对抗效力。

  • 标签: 物权变动公示 登记对抗主义 善意第三人
  • 简介:美国司法审查理论的知识脉络在经历了贝克尔的反多数斟境、伊里的程序主义等发展后,在20世纪晚期兴起了以保守主义法学家图施奈特为代表的批判性论。在此之外,诸如罗伯特·达尔、马丁·夏皮罗等政治学者进行的政治功能主义分析,从权力平衡、司法审杏的力铽与弱点、民主价值的实现等角度显示出明娩的政治现实主义趋向。

  • 标签: 司法审查 图施余特 政治现实主义
  • 简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由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决定的。只有人们对市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科学地概括,不仅界定了市场经济法和民商法、行政法的关系,而且从公私法上论述它的兼容性,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 标签: 法律体系 调整对象 公法 私法 体系框架
  • 简介:重视人内心的儒家化法律传统,重教化轻报应德主刑辅的法理念,以及重视国家轻视个人的义务本位的法权观,是形成我国刑法主观主义的法律文化根源。现今刑法学界所说的刑法主观主义,是传统刑法文化与主观主义之合体。刑法主观主义在当下体现为对主观罪过过于依赖、对人身危险性过于关注,以及犯罪特殊形态认定中的主观倾向。刑法主观主义对我国刑事法治具有重大危害,它导致定罪量刑随意出入人罪,使得刑事规则主义的生成颇为困难,并且冲淡了客观行为的定型意义,由此出现了一些影响极坏的冤假错案。要想减少并消除刑法主观主义的危害,必须把与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相融合的主观主义逐出刑法领域,取而代之的应是刑法客观主义

  • 标签: 法文化 刑法主观主义原则 现实体现
  • 简介: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英美当事人主义的一些做法,如允许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实行起诉状加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移送起诉方式、改法庭审判为控辩式等等.这些变革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步入民主、科学、合理轨道的标志,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但现行刑诉制度并非尽善致美,表现之一便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律师仍然难以有效、切实地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初步研究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特点,简略探究了该模式下辩护律师应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和相应的制度保障,以期能裨益于我国刑事辩护律师制度的完善.

  • 标签: 当事人主义 辩护律师 控辩式 起诉方式 诉状 法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