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第43条中要求: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1]但我国公共图书馆视障人群服务较晚,而中小型公共图书馆开展视障服务更是举步维艰。基于此,笔者从本馆视障服务项目入手,通过分析调研情况、以往服务不足等问题,提出相应策略和对策:改善资源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引入志愿者、提升服务理念、加强专业水平学习、丰富活动层次等。
简介:图书馆权利首先来源于人权得到保障。图书馆权利可分为三个方面:图书馆组织权利、图书馆馆员权利、读者权利。其中读者权利为图书馆权利的核心。目前我国图书馆权利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人均图书占有量偏少;购书经费不足;馆舍陈旧;根据国家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图书馆具有对某些资料限制提供的权利;受图书馆设备、人员的限制,图书馆很难达到24小时开放,难以满足读者自由利用图书馆;大部分读者权利意识淡薄,利用图书馆不知是福利还是权利。要维护好图书馆权利,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强法制观念,及早建立《图书馆法》;第二,转变观念,以人为本;第三,加强读者教育,提高读者权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