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产品责任保险案例①因汽车无“前倾保护装置”而受伤。案情:昭和42(1967)年4月8日上午7时30分,某K乘某S驾驶的汽车外出,此车系M工厂制造,为某S所有。某K坐于该车后排座位。途中,某S急刹车,某K身体猛然前倾,由于该车前排助手席椅背无“前倾保护装置”,某K当时手撑椅背以减冲力,但其脸部仍撞在车内前方,造成面部挫伤,颈椎活动障碍等伤害,留下外伤性头颈疼痛症、中枢神经平衡障碍、听力障碍及轻度左眼球移动障碍等后遗症。判决:制造汽车时,汽车制造者负有义务造出安全性能好的汽车,以避免一切可能预见的危险。人坐于汽车后排座位,行进中必采手扶前排助手席椅背的姿势。这也是应当预见的。
简介:计划与合同是合同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课题。可是,我们的计划与合同还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套理论体系。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强大地冲击着原有观念,计划与合同的理论与现实中的改革实践正发生着猛烈的撞击。为此,本文以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拟在为计划、合同正名的同时,求得计划与合同关系问题上更科学的论证。一、社会化生产的特点决定了计划是调整社会主义宏观经济不可缺少的手段过去,理论界一直视计划为姓“社”与姓“资”的重要区别点之一。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
简介:<正>一、保险性质保险是为了抵御各种风险,确保经济生活安全,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以经济合同方式把各种对于特定风险具有相同顾虑的人结合成具有互助性质的集体力量,集合由他们构成的多数单位或个人共同筹集的资金,建立集中的保险基金,以实行共同分摊损失的办法来代替个别单位或个人承担对特定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进行补偿的经济行为。保险内涵极为丰富,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①保险是对自然力和偶然事故所造成的破坏提供经济补偿。②对社会来说,保险既不能消灭也不能减少由自然灾害或偶然事故所造成的损失。③保险具有由合同约束的契约形式。④保险是市场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⑤保险是由分工产生的并与生产职能相分离的用于补偿再生产上的短缺的专门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