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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笔者有机会参加了我国新破产法的立法工作,虽然是半途加入,但对我国目前的立法工作状况却也是颇有感受,有点不吐不快之意,当然也希望我国的立法工作能够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得以完善。

  • 标签: 《破产法》 立法 中国 法律制度
  • 简介:从学理上而言,“破产的取消,是指根据对破产决定不服之申请而取消破产决定,或者作出破产决定的原法院经再度审理后取消该破产决定”。取消破产的决定一经确定,破产宣告即失去效力,破产取消后,债务者不受破产宣告的约束,其所受的限制不再存在,而债权人因破产宣告而被禁止行使个别权利的限制也将不再存在。

  • 标签: 破产宣告 审理 取消 破产案件 上诉 限制
  • 简介:[日]石川明著何勤华周桂秋译大32开265千字309页平装定价:14.80元上海社会科学院1995年版该书是日本著名诉讼法学家、庆应大学法学部教授石川明的一本重要著作,内容涉及倒产与破产制度、日本破产法的含义、破产程序的开始、围绕破产者的法律关系、正在进行中的诉讼及执行、破产债权、破产财团、破产程序的结束、小破产、免责、复权以及破产犯罪

  • 标签: 破产法院 破产程序 破产制度 法律关系 日本 诉讼法学
  • 简介: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破产”已愈益频繁地冲击着现代社会生活。有关资料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于1988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一段时间内,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破产案件并不多。但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破产机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正愈来愈发挥其重要的调节作用,1992年全国法院系统审结破产案件为74件,1993年审结478件,比1992年上升了80.3%,1994年则为1156件,又比1993年上升142%。有奏家预测:今明二年企业破产将逐渐形成一股风潮,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经济景观。破产宣告对客观上已经陷入破产境地的企业是跳出“无边苦海”的一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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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破产救济的基本含义何谓破产救济?《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了“破产救济”,称适用于各种特殊案件的救济方法还有:信托破产管理令,变卖破产者的破产财团等。法国《司法重整与司法清算法》第四篇(第171条至第184条)使用了“救济途径”一词,是指破产程序之救济。《美国破产法典》(第303条)及学者使用了“救济令”(自愿

  • 标签: 破产救济 破产程序 债权人会议 法治经济 破产法 救济途径
  • 简介:破产免责是指破产程序终结以后,对符合免责条件的诚实债务人未能清偿的债务,在法定范围内予以免除继续清偿责任。破产免责制度是随着破产制度的发展而产生的,其确立是社会博弈的结果,是各行为主体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适当妥协而达成的契约,这种契约反映了行为主体的均衡利益㈨。本文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实际,从破产免责立法理念出发,运用比较分析和历史考察的方法,对我国建立破产免责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提出我国建立破产免责制度立法建议。

  • 标签: 破产免责制度 立法模式 立法建议
  • 简介:定金债权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定金具有担保功效,其客体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代替物。定金债权存在被特定化的可能。不同种类的定金中,只有违约定金可以作为别除权的基础权利。对违约定金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应当予以类型化,不能采用单一标准。应当注重破产定金债权的撤销问题以及定金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竞合时的处理规则。破产定金债权的处理十分复杂,但是,遵循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思路,首先应当明确定金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性质,并以此作为研究的立足点。

  • 标签: 定金债权 破产别除权 类型化分析
  • 简介:金融机构破产一直是破产法争论的焦点,设置合理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是维护金融稳健运行,保障金融有序竞争的需要.所以界定金融机构的内涵,明确其在破产法上的地位和破产的特殊性,是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的前提,也是建立我国金融体制的需要.

  • 标签: 金融机构 破产能力 市场规律 权力
  • 简介:破产和解的制度设计和契约属性显示结债权债务关系是其应有定位。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说明破产和解制度遇到了信任危机,破产和解替代制度为破产和解制度的发展开辟了崭新思路。从我国社会观念和破产司法实践需要来看,现阶段难以完全摒弃破产和解制度。应该在进一步明确破产和解制度了结债权债务关系定位的基础上,精简我国破产和解程序,引入破产和解替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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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破产财产,是破产法的专用术语,又称为破产财团(BankruptEstate,Konkursmasse),指破产宣告时应当归破产管理人(我国破产法称其为清算组)占有、支配并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的总称。破产财产是破产宣告后继续进行破

  • 标签: 破产财产 破产宣告 破产企业 财产权利 企业破产法 破产人
  • 简介:日本新破产法已于2004年6月2日公布,此次修改对日本破产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在申请开始破产程序问题上,扩大了管辖法院的范围,对大规模破产案件的集中处理进行了合理化安排。(2)为了防止破产人财产的流失以及确保债权人之间的公平,引进了综合性禁止命令以及保全管理命令的制度;还设定了与撤销权相关的保全措施制度。

  • 标签: 破产法律制度 日本 修改 程序问题 管辖法院 集中处理
  • 简介:廉政教育开展多年来,如何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直在不断地探索和尝试。最近,一本《人生核算——一名囚徒的感言》的书,作为反面教材在一些地方使用。进行“人生核算”可以避免大话、空话、套话式的教育,也能让人简单地做一些成本比较。但是,我们提倡的还应该是加强法制观念,提高反腐倡廉的意识,这才是为宫的应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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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破产犯罪作为一类严重的经济犯罪,对其的立法普遍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德国刑法典更是用专门一章对破产犯罪进行规制。德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也对破产犯罪情有独钟,公开出版和发表了很多书和文章。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破产犯罪研究较少。鉴此,本文以下就德国破产犯罪的具体罪名进行阐述,以期对完善我国立法、丰富刑法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 标签: 具体罪名 商业账簿 典更 犯罪研究 刑法理论研究 经济犯罪
  • 简介:<正>引言我国现行破产立法已经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对一些简单的小额破产案件有必要适用简易破产程序。简易破产程序,又称小额破产程序,系指法院审理小额破产案件的简易程序。它在审理破产财产数额较小、债权人较少、债权债务关系清楚的破产案件时适用。简易破产程序以普通破产程序为基础,但它去繁就简,它的运用,对减少破产清算成本,保护破产人和债权

  • 标签: 破产程序 破产案件 破产法 债权人会议 破产财产 破产立法
  • 简介:本文梳理了产权和公司治理的相关理论并将之应用到企业的破产清算,发现现行破产管理人制度不仅可能缺乏效率,更可能导致更多的司法腐败和寻租行为。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报酬和退出权应该配置给破产债权人,这是一种同时满足了效率与公平的制度安排。我们的破产立法应该构建一个以市场为主、法院为辅的制度体系。

  • 标签: 破产管理人 信息不对称 法院模式 债权人模式
  • 简介:“我的助理放到哪里,都能独当一面,但在个人所,人家都是冲我来的,出名长脸都是我,他们都是幕后英雄,这个亏欠,我没法弥补。”翟建关闭个人律所的一大原因是成熟助理“没有出路”。

  • 标签: 个人 关闭 合伙
  • 简介:<正>目次一、修改背景与理由二、主要修改内容一、修改背景与理由日本国会于2004年6月2日通过了破产法修改法案,废止了1922年颁布的旧破产法。新破产法于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改号称是日本破产法自1952年导入免责主义以来最大的一次修改,共计删除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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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为了推进供给侧改革,大力加强破产制度机制建设势在必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债务人和债权人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公司假借破产欺诈逃债,损害公司债权人权益的事项十分严重。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和破产法中的询问不能有效促进债务人充分披露其财产信息,从而无法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破产程序不仅是请求法院以判决确定私权的程序,还是由法院介入私权而处理的程序,所以应完善破产询问制度。破产询问制度作为促进信息披露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债务人的正当利益,且不违背司法中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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