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著名散文家柯灵在《散文———文学的轻骑队》中曾指出:“文学作品是作家人格和个性的表现,只是在诗和散文里,表现得更直接,更鲜明。”“诗言志”是我们祖先对诗歌创作的高度概括。对于著书写文,古人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实诚在胸臆,文墨著竹帛,外内表里,自相副称,意奋而笔纵,故文见而实露也。”这里讲的是做人与作文的密切关系,强调文章与人是“外内表里,自相副称”的紧密关联,而这种关联的根本所在便是我们今天强调的人格在文章中的真实反映。在散文创作中,由于散文要求真实的特质所决定,人格对于散文创作来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关于人格的阐释这里所讲的人格不单纯是哲学意义和心理学范畴内的人格内涵,它是哲学、心理学
简介:目前国家版权局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草案)已经公布征求意见,该草案设立了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人或专门管理机构行使事先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的机制。为促进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利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商业性使用应当实行法定许可,同时配套建立两套登记制度:一是自愿的、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主体代表机构进行事先的权属登记,二是强制性的、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商业使用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使用登记和交费,主体不能确定时使用费转入专门的民间文学艺术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