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闽侯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福建闽侯350100)摘要目的了解闽侯县收容教育所(闽侯县计生站与闽侯县妇幼保健院合办的简称)学员主要性传播疾病感染情况。方法采用自行设计问卷匿名了解调查人群性生活史、性病感染史和性病知晓情况,取调查人群静脉血行HIV抗体初筛和梅毒血清与检测,取尿道拭子/宫颈分泌物检查淋球菌、沙眼衣原体和支原体培养等。结果此人群非淋菌性尿道(宫颈)炎发病率最高,隐性梅毒其次;避孕套的知晓率及使用率均较低,性伴侣杂多。结论应加强嫖娼、卖淫人员的健康教育及行为干预。
简介: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特殊性,应尽可能减少对其适用刑罚措施,这一观念已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收容教养制度作为针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所适用的"一种保护性教育管束措施",从性质上看,应属于非刑罚化的保护处分措施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我国收容教养制度自上世纪50年代起发展至今,虽然早已由《刑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为国家法律制度,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立法价值取向存在偏颇、立法缺乏系统的规范体系、合法性问题尚待解决、实体规定上存在诸多缺失和不足、程序设置上缺乏对未成年人的有效保障以及执行方式落后且缺乏后续督导等。重构我国的收容教养制度,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势在必行。
简介:近年来,触法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层出不穷,在这些案件中,行为人手法凶残,严重违悖伦理道德,引起了人民群众的恐慌与不安。由于我国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采用的是以年龄进行划分的单一标准,当行为人未达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时,不负刑事责任,不受刑罚处罚,后续多由家长带回进行管教却成效甚微。相关数据表明,这部分未成年人的再犯率极高,不仅给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了二次伤害,还给社会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对行为人本身而言,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规避法律惩罚,实际上并非一种'保护',而是对他们的包庇和纵容。在对我国未成年人的司法处遇进行全面探索的基础之上,拟从现有制度出发,以收容教养为视角,寻求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以实现对触法未成年人更好的矫正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