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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菲律宾无视它与中国之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存在与有效性,以变相的岛礁主权争端和海洋划界争端的方式,单方面提起南海争端强制仲裁。虽然此举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的条件,但并不意味着菲律宾启动该程序具有非法性。即使中国不接受该仲裁和不参与仲裁程序,也不影响中菲仲裁庭的合法成立及其程序的合法性与对中国不利裁决的有效性。因此,对待仲裁庭的后续书面程序和口诉程序,中国是维持现行政策还是重新参与,是值得重新评估的一个问题。重新参与后续程序应该是中国的一个适当政策选择。因为参与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可以通过反驳《公约》对之不适用从而避免澄清其地位的棘手问题。更重要的是,依据“南方蓝鳍金枪鱼仲裁庭的推理与裁决和中国2006年声明以及国际海洋划界与外大陆架划界案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属于《公约》第281条第1款中排除附件7强制仲裁的“协议”,菲律宾的大部分实体请求属于不可裁决事项,因而仲裁庭应该裁定对本争端无管辖权或不可受理。即使中国继续奉行不参与政策,也不应该无所作为。中国可以采取“间接参与”的方式,在仲裁庭开始书面程序后,公开发表一份正式书面文件,以全面反对菲律宾提起仲裁和反对仲裁庭对争端的管辖权和可受理性。

  • 标签: 中菲仲裁庭 南海争端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参与后续仲裁程序
  • 简介:"初步程序"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首创,专为保护沿海国免于因陷入过多诉讼而被削弱权利。"初步程序"实质上构成了对争端的预先审判,具有反对国际法庭管辖权的效果。有权受理"初步程序"的主体并非仅限于国际海洋法法庭,尚包括国际法院、附件七下仲裁法庭与附件八下仲裁法庭;所受理的争端只与第297条规定有关;关于滥用程序行为的审理并非仅限于第297条第2款、第3款规定。《国际海洋法法庭规则》第96条作为目前唯一的固定程序规则,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尤其是其中第3款与第7款规定所涉及的问题。"初步程序"的问题亦出现于"中菲南海仲裁"之中,仲裁法庭的相关意见不仅自相矛盾,而且其所制定的程序规则也存在令人质疑的公平正义问题。

  • 标签: 初步程序 有关第297条的争端 初步证明 滥用法律程序 中菲南海仲裁案
  • 简介:摘要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关于中菲南海争端问题的强制性仲裁程序,其所依据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87条以及附件7的规定。中国对此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以及态度,即“不参与、不接受”。本文就菲律宾单方提起南海仲裁的程序、内容以及最后的裁判中的法律问题予以分析,并且提出相关的建议与策略,坚决维护国家土地主权完整性。

  • 标签: 南海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强制性仲裁程序
  • 简介:摘要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关于中菲南海争端问题的强制性仲裁程序,其所依据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87条以及附件7的规定。中国对此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以及态度,即“不参与、不接受”。本文就菲律宾单方提起南海仲裁的程序、内容以及最后的裁判中的法律问题予以分析,并且提出相关的建议与策略,坚决维护国家土地主权完整性。

  • 标签: 南海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强制性仲裁程序
  • 简介:对一个企业来说,国际仲裁赢了并不代表企业赢了,对于此类纠纷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防患于未然,"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卡塔尔外面的天气很冷,但我们有个领导出庭以后,一个问题下来,衬衫整个都透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周清华在"2015年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北京会场)"上,回忆起"卡塔尔机场国际仲裁"时如是说到。尽管距离正式开庭已有两年半的时间,但庭审细节周清华依然历历在目。

  • 标签: 周清华 机场管理 中国建筑 中国公司法 仲裁机构 仲裁员
  • 简介:7月12日,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对主权属于中国的南海诸岛以及海岸线等问题作出了所谓'最终裁决'。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对此案没有管辖权。仲裁庭裁决是非法无效的,中国不接受、不承认。日本媒体对'南海仲裁'予以高度关注。本文尝试通过对《朝日新闻》、《读卖新闻》、《每日新闻》、《产经新闻》四家日本媒体的报道内容进行分析评述,解读日本媒体视野下的'南海仲裁'。

  • 标签: 《朝日新闻》 《每日新闻》 《产经新闻》 仲裁庭 最终裁决 《读卖新闻》
  • 简介:菲律宾在南海仲裁所提的十五项请求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类是有关海洋权利来源与“九段线”的合法性问题(第1、2项诉求),第二类涉及海洋地物法律地位与相关权利(第3、4、5、6、7项诉求),第三类涉及中国是否侵犯菲律宾《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项下权利,第四类涉及中国是否违反有关环境保护、避碰、避免加剧争端等义务。这四类请求环环相扣,不仅试图规避岛礁主权归属问题,也同时想要绕过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所作的海域划界等排除强制管辖的声明。

  • 标签: 菲律宾 仲裁案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诉求 南海 研判
  • 简介:中国国际法学会组织撰写的《南海仲裁裁决之批判》,代表了中国国际法学界对裁决的普遍看法。仲裁庭罔顾菲律宾诉求的实质是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和中沙群岛黄岩岛的领土问题并构成中菲海洋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程序上对明显不属于有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释或适用以及被中国声明排除的事项越权管辖和裁判。在实体问题上,错误认定《公约》取代一般国际法中的历史性权利,错误定性和否定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无视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作为大陆国家远海群岛的整体性,错误分割处置作为群岛组成部分的有关海洋地物的法律地位及其海洋权利;错误解释和适用《公约》岛屿制度和低潮高地制度;基于错误前提否定中国在南海相关活动的合法性。

  • 标签: 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 南海仲裁案 管辖权 历史性权利 远海群岛
  • 简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申诉方)于1989年5月,就与美国ASOMA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被诉方)间的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根据仲裁程序规则的规定,申诉方和被诉方分别指定顾耀良、唐厚志为仲裁员,邵循怡为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1990年3月5日在北京开庭审理此案。在开庭前,经当事双方当面反复协商最后于1990年2月10日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由被诉方赔偿申诉方25万美元结案。

  • 标签: 申诉方 首席仲裁员 唐厚志 仲裁申请 仲裁庭 仲裁程序
  • 简介:2003年发生的福船,是我国法院首例对国际商事仲裁纠纷缺员仲裁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案件,该案正确解释、适用了《纽约公约》的规定,确立了审查缺员仲裁及其裁决是否合法有效的裁判标准.缺员仲裁若符合仲裁协议、仲裁地法律、仲裁规则的规定,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普遍是可以得到承认与执行的,然而福船中的缺员仲裁由于不符合仲裁员全程参与仲裁的原则,导致仲裁裁决无法被法院承认和执行,应为今后的法律实践引以为戒.

  • 标签: 缺员仲裁 仲裁庭组成不当 仲裁裁决 承认与执行 LMAA规则
  • 简介:我国之所以不接受菲律宾对南海争端提起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7条和附件7规定的强制仲裁的外交照会和《关于西菲律宾海的通知与权利主张说明》,原因在于菲律宾的这种做法不符合该公约关于提起强制仲裁的规定。我国不接受菲律宾的做法且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7第3条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指派仲裁员从一开始即表明我国对仲裁法庭管辖权的鲜明反对立场,但这种行为本身并不能阻止仲裁法庭的建立和开展工作。参与仲裁程序也应该是我国积极解决中菲南海争端的选择。我国参与仲裁程序有两个途径:一是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7第3条指定仲裁员的程序参与仲裁法庭的组成,二是参与仲裁法庭的书面程序和口诉程序。无论参与哪一个程序,我国都有机会通过与菲律宾谈判或协商,达成协议以终止仲裁程序。

  • 标签: 南海争端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强制仲裁程序 仲裁法庭管辖权
  • 简介:南海成为21世纪亚太冲突热点之一,以至于很多分析家在评估该地区"战争离我们还有多远"?7月12日,菲律宾单方面提出的南海仲裁结果出炉,在菲新总统打算以务实态度应对之际,一些域外国家却走上前台,令局势复杂化。

  • 标签: 南海 仲裁案 本心 21世纪 仲裁结果 务实态度
  • 简介:南海仲裁已经翻了一页,但是由于多种博弈力量的存在,中国在南海争端中依然面临不少困境。主要表现为美国的间歇性施压、日本的哀莫大于心不死,新加坡等国的暗中使坏,以及菲律宾当前态度的持久性。基于此,中国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

  • 标签: 南海仲裁 中国 西方国家 困境 核心利益 防范对策
  • 简介:南海仲裁的最终裁决于极大程度上支持了菲律宾的主张.国际社会对最终裁决看法各异,有认为仲裁庭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确恰当,也有认为仲裁庭对《公约》的适用存在瑕疵.在学理以及国际司法实践的分析基础上,可知仲裁庭在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错误显而易见.在仲裁程序上,本案争端涉及《公约》第十五部分的排除适用问题,即按照《公约》第298条之规定,在有关主权问题、海洋重叠区域划界问题、历史性权利问题等方面的争端上,缔约国可以按照本国意愿选择适用例外.本案之争端从本质上皆属于或关于主权问题以及划界问题,仲裁庭无管辖权.在裁决实体方面,仲裁庭对基本事实的认定不全面,对《公约》条款的解释也存在诸多问题,譬如在对"海洋秩序"、"历史性权利"以及"岛屿"含义的解释上也不符合法律解释的一般要求.裁决内容亦处处矛盾,令人难以信服.中国在重申主权属我的同时,应着力于推进海洋立法、强化行政执行与实际控制来保卫领土完整.

  • 标签: 南海仲裁案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程序裁决 实体裁决
  • 简介:菲律宾南海仲裁裁决在法律解释与适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存在诸多谬误。当前南海形势趋缓降温,但仲裁裁决的负面影响与溢出效应依然存在。仲裁裁决无法解决南海有关争端,影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公信力,损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整体性与权威性,干扰国际海洋法律秩序。《南海仲裁裁决之批判》从法理层面、学术视角对仲裁裁决进行了系统批判,这有助于国际社会了解南海仲裁的历史经纬和法律缺陷,对于消抵仲裁裁决的负面影响、提升我国国际法话语权具有深远意义。

  • 标签: 南海仲裁案 仲裁裁决 负面影响 争端解决 国际法治
  • 简介:通过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相关条款的文本分析,提出《公约》并没有赋予"混合争议"的领土主权争端以明示管辖权基础,《公约》第298条第1款(a)(i)项亦未能赋予其以隐含管辖权基础。并通过对涉及"混合争议"情形的圭亚那诉苏里南、查戈斯海洋保护区的分析,提出目前为止的海洋法国际司法实践,并未肯定对该情形下领土争端的管辖权。而且,将海洋争端剥离出"混合争议"进行强行裁决的做法违反《公约》管辖权限制。最后,在上述推论的基础上结合中菲南海仲裁,提出仲裁庭对中菲南海仲裁所涉及到的"混合争议"没有管辖权。

  • 标签: 混合争议 领土争端 隐含管辖权 切割路径 中菲南海仲裁案
  • 简介:贿赂和腐败已成为跨越国界的热点话题。反贿赂和腐败则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仲裁由德高望重、深孚众望的仲裁员裁判纠纷,而“德高”和“公正”正是仲裁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的良好期望。从理想主义出发,我们从不愿意把仲裁与贿赂并列在一起,但有时又不得不将之连在一起,比如下面的案例。当然,这个案例的趣味性并不在于仲裁贿赂的既遂或未遂,而在于由此引发的裁决承认执行和公共利益的讨论。

  • 标签: 仲裁贿赂 承认执行 仲裁员 仲裁裁决 仲裁案件 犯罪未遂
  • 简介:一、案件背景及专家证人参与的相关环节介绍(一)案件背景该案件是国内某省会城市下属县级市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吸引一定比例的外资是当时土地出让的条件,所以该项目的股东由本地开发商和一家外资基金公司组成。但外资基金公司与国内开发商由于种种原因产生了矛盾,无法继续合作,基金公司要求退出。双方按照《主投资和股东协议》的要求,分别请了国际认可房地产评估机构做估价.

  • 标签: 专家证人 国际认可 房地产开发项目 仲裁案 基金公司 省会城市
  • 简介:2016年7月,颇受关注的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仲裁虽然结束,但也引起了学者关于南海维权的深入国际法思考。审理过程中,菲律宾极力否认了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并力求推翻中国南海权利主张的'南海断续线'。仲裁庭最终也依据片面和错误理解否认了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海洋权利的唯一法源。笔者认为历史性权利来源于习惯国际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认可的历史性海湾问题与习惯国际法中的历史性权利发生重叠,但是不冲突,历史性权利仍然可适用。历史性权利与习惯国际法中的时际法有完全相同的法理基础,历史性权利内蕴于时际法之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无法否定这两大法理对其法源的补充解析。本文重点分析时际法与历史性权利、领土取得之间的关系,以及时际法在国际法上具有深刻的意义。从时际法角度来分析,南海仲裁是违反国际法理的,也是无效的,更不应该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 标签: 历史性权利 习惯国际法 重叠 时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