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既往的诸多典型事例启示人们,当今的行政监管执法过程中必须树立现代依法行政观念,才能正确引导行政方式创新实践;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提出了诸多亟待解决的课题,首先就是必须重新认识政府的角色和职能,由消极行政转向积极行政、秩序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单纯的刚性管理转向柔性管理为主的现代行政模式,质言之,须要将政府的角色认知由“必要的罪恶”转变为“民众的伙伴”;民主的基本品格是自由和平等,行政民主具体表现为体现广泛参与性、两造互动性、平等协商性、可自由选择性(民主四性)的行政方式创新,行政民主化不仅是世界潮流,也是我国渐次生发的行政革新过程;行政指导是行政监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的新事物,是代表性的柔性行政方式,行政指导的理念、特点、功能、类型、程序和救济制度值得认真研究和系统梳理,通过深化认识和立法建制,妥善运用并充分发挥出行政指导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抓手作用;同时,行政指导行为的固有缺陷和负面效应也须高度重视、认真克服,努力实现行政指导行为的法治化,提升依法行政、民主行政、高效行政的水平,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指导制度发展道路。
简介:既往的诸多典型事例启示人们,当今的行政监管执法过程中必须树立现代依法行政观念,才能正确引导行政方式创新实践;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提出了诸多亟待解决的课题,首先就是必须重新认识政府的角色和职能,由消极行政转向积极行政、秩序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单纯的刚性管理转向柔性管理为主的现代行政模式,质言之,需要将政府的角色认知由“必要的罪恶”转变为“民众的伙伴”;民主的基本品格是自由和平等,行政民主具体表现为体现广泛参与性、两造互动性、平等协商性、可自由选择性(民主四性)的行政方式创新,行政民主化不仅是世界潮流,也是我国渐次生发的行政革新过程;行政指导是行政监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的新事物,是代表性的柔性行政方式,行政指导的理念、特点、功能、类型、程序和救济制度值得认真研究和系统梳理,通过深化认识和立法建制,妥善运用并充分发挥出行政指导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抓手作用;同时,行政指导行为的固有缺陷和负面效应也须高度重视、认真克服,努力实现行政指导行为的法治化,提升依法行政、民主行政、高效行政的水平,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指导制度发展道路。
简介:近年来,行政道歉事例大量涌现,但其中的异化现象屡见不鲜。总体来讲,可以分为实体和程序两大异化类型,具体包括拒不道歉的缺失型行政道歉、主体遗漏的缺位型行政道歉、对象错误的错位型行政道歉、因素含混的躲闪型行政道歉、内容不清的空泛型行政道歉、过于精炼的浓缩型行政道歉、措词不当的语失型行政道歉、避重就轻的洗责型行政道歉;力避公开的隐秘型行政道歉、重压之下的被迫型行政道歉、方式不当的自辱型行政道歉、路径欠妥的作秀型行政道歉、委托他人的委托型行政道歉、久拖不决的迟缓型行政道歉。类型化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找出症结,解决问题,避免异化的行政道歉出现。
简介:<正>一、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混合经济所谓市场经济,是指通过自由竞争形成市场价格,由这种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与计划经济或命令经济相对立的概念。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它是作为反对封建主义重商主义的行政干预的一种理想而出现的。随着现代产业的发展,"市场万能主义"被凯恩斯的政府干预政策所代替。进入20世纪,特别是1929年大危机以后,几乎所有工业国家都开始了政府对经济的积极干预。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高度产业化社会的发展,使得包括经济领域在内的所有领域中的行政干预作用越来越强大起来,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的解决,越来越依赖于政府的干预。总而言之,历史上任何时代,政府在市场规则的形成和对市场运行的监督上一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现代世界各发达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政府积极干预和控制的混合经济。
简介:一、行政听证制度概况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听证制度发端于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审判制度。听证,本意为诉讼中应听取他方当事人意见的制度。在英美称审讯或听讯(hearing),在日本称为听闻,尽管名称不一,意思都是给当事人以参与诉讼的机会。二十世纪以后,由于行政权的扩张拥有了行政司法权和行政立法权,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产生了日益严重的危胁,缘此,正当法律程序的运用范围扩展到行政领域,建立了现行的行政听政制度,并将之视为行政程序法的核心。所谓行政听证,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抽象行政行为或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应举行公开会议,听取行政相对人的评价和意见,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疑问和问题,当面予以说明、解释
简介:行政执法责任制这一概念是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来的,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也提出了一些要求。然而,该项制度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理论界鲜有系统研究,致一些行政机关想推行该制度又无从下手。基于此,本文系统探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些重大问题:第一部分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法制基础问题。作者提出了三个基础,一是议行合一体制的宪政基础;二是单一制结构的法制统一基础;三是以法治国方略的法治基础。第二部分论证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在精神。作者提出了行政行为规范律、同一律、定量律、制约律、自负律等诸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定律,作为该制度的内在精神。第三部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构造作了初步设计。提出了法律规范和行政手段的分类落实问题;执法项目和权力行使的分块负责问题;命令指示和请示汇报的线路畅通问题;不法确认和制裁规则的对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