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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由于近代民主政治理论和分权学说的功劳,法院裁断纠纷当受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之约束,基本上成为法学的一项公理。然而,自20世纪上叶“行政国家”兴起之后,大量整饬社会秩序的规则,直接出自行政机关而非立法机关之手,已是勿庸置疑、难以扭转的事实。于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应运而生:行政机关的合法角色(legitimaterole)是执法者而非立法者,其制定的行政规则,对于法院而言,是否具有约束效力呢?答案是在“有”或“无”之间作一个简单的选择,还是需要进入复杂的行政规则世界中,去探寻其复杂的约束司法之意义?

  • 标签: 行政规则 行政诉讼 司法 约束力 论域 解析
  • 简介:<正>本文拟就在环境行政处罚中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义、法院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查的范围、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原则以及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应考虑的因素等作一探讨。一、在环境行政处罚中行使行政自由截量权的意义裁量乃裁度推量之意。所谓行政自由裁量,系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采取具体的行政措施时,基于行政目的,斟酌选择自己认为正确的行为。一般来说,在环境行政处罚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

  • 标签: 行政自由裁量权 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权 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
  • 简介:既往的诸多典型事例启示人们,当今的行政监管执法过程中必须树立现代依法行政观念,才能正确引导行政方式创新实践;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提出了诸多亟待解决的课题,首先就是必须重新认识政府的角色和职能,由消极行政转向积极行政、秩序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单纯的刚性管理转向柔性管理为主的现代行政模式,质言之,须要将政府的角色认知由“必要的罪恶”转变为“民众的伙伴”;民主的基本品格是自由和平等,行政民主具体表现为体现广泛参与性、两造互动性、平等协商性、可自由选择性(民主四性)的行政方式创新,行政民主化不仅是世界潮流,也是我国渐次生发的行政革新过程;行政指导是行政监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的新事物,是代表性的柔性行政方式,行政指导的理念、特点、功能、类型、程序和救济制度值得认真研究和系统梳理,通过深化认识和立法建制,妥善运用并充分发挥出行政指导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抓手作用;同时,行政指导行为的固有缺陷和负面效应也须高度重视、认真克服,努力实现行政指导行为的法治化,提升依法行政、民主行政、高效行政的水平,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指导制度发展道路。

  • 标签: 行政民主 行政指导 服务型政府 行政方式创新 法治化路径
  • 简介:既往的诸多典型事例启示人们,当今的行政监管执法过程中必须树立现代依法行政观念,才能正确引导行政方式创新实践;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提出了诸多亟待解决的课题,首先就是必须重新认识政府的角色和职能,由消极行政转向积极行政、秩序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单纯的刚性管理转向柔性管理为主的现代行政模式,质言之,需要将政府的角色认知由“必要的罪恶”转变为“民众的伙伴”;民主的基本品格是自由和平等,行政民主具体表现为体现广泛参与性、两造互动性、平等协商性、可自由选择性(民主四性)的行政方式创新,行政民主化不仅是世界潮流,也是我国渐次生发的行政革新过程;行政指导是行政监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的新事物,是代表性的柔性行政方式,行政指导的理念、特点、功能、类型、程序和救济制度值得认真研究和系统梳理,通过深化认识和立法建制,妥善运用并充分发挥出行政指导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抓手作用;同时,行政指导行为的固有缺陷和负面效应也须高度重视、认真克服,努力实现行政指导行为的法治化,提升依法行政、民主行政、高效行政的水平,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指导制度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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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行政公开,是指行政机关以民主、开放的精神从事行政管理,依法保障公民知政权、参政权和督政权的活动原则与方式.行政公开的理论与实践在我国已开始受到重视,但对于行政公开的理解和运用则存在简单化和片面性.因此,本文力求从行政公开的本质层面上弄清行政公开的性质、范围、内容和功能,以期有助于我国行政公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为此,作者认为,行政公开从功能上看主要应该包括知政权、参政权和督政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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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年来,行政道歉事例大量涌现,但其中的异化现象屡见不鲜。总体来讲,可以分为实体和程序两大异化类型,具体包括拒不道歉的缺失型行政道歉、主体遗漏的缺位型行政道歉、对象错误的错位型行政道歉、因素含混的躲闪型行政道歉、内容不清的空泛型行政道歉、过于精炼的浓缩型行政道歉、措词不当的语失型行政道歉、避重就轻的洗责型行政道歉;力避公开的隐秘型行政道歉、重压之下的被迫型行政道歉、方式不当的自辱型行政道歉、路径欠妥的作秀型行政道歉、委托他人的委托型行政道歉、久拖不决的迟缓型行政道歉。类型化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找出症结,解决问题,避免异化的行政道歉出现。

  • 标签: 行政道歉 行政问责 政府道歉 官员道歉 异化类型
  • 简介:<正>一、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混合经济所谓市场经济,是指通过自由竞争形成市场价格,由这种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与计划经济或命令经济相对立的概念。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它是作为反对封建主义重商主义的行政干预的一种理想而出现的。随着现代产业的发展,"市场万能主义"被凯恩斯的政府干预政策所代替。进入20世纪,特别是1929年大危机以后,几乎所有工业国家都开始了政府对经济的积极干预。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高度产业化社会的发展,使得包括经济领域在内的所有领域中的行政干预作用越来越强大起来,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的解决,越来越依赖于政府的干预。总而言之,历史上任何时代,政府在市场规则的形成和对市场运行的监督上一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现代世界各发达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政府积极干预和控制的混合经济。

  • 标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行政调控 积极干预 混合经济 市场机制 经济的
  • 简介:一、行政听证制度概况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听证制度发端于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审判制度。听证,本意为诉讼中应听取他方当事人意见的制度。在英美称审讯或听讯(hearing),在日本称为听闻,尽管名称不一,意思都是给当事人以参与诉讼的机会。二十世纪以后,由于行政权的扩张拥有了行政司法权和行政立法权,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产生了日益严重的危胁,缘此,正当法律程序的运用范围扩展到行政领域,建立了现行的行政听政制度,并将之视为行政程序法的核心。所谓行政听证,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抽象行政行为或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应举行公开会议,听取行政相对人的评价和意见,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疑问和问题,当面予以说明、解释

  • 标签: 行政听证制度 行政程序法 行政主体 当事人 听证程序 行政法官
  • 简介:行政诉讼庭前和解,是在行政诉讼中通过和解使原告和被告之间的纠纷在进入庭审之前就已经被化解的一个制度设计,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尽管该制度某种意义上有规避法律之嫌,也曾引起学界诸多质疑,但从行政诉讼将纠纷解决作为最高价值、从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平等性、从行政诉讼成本控制、从当事人享有处分权等角度分析,仍然有其正当理由和理论支撑。为了规范该制度的运行,必须在时间节点、提起人、决定权、主持人和裁判方式等环节予以特殊框定。

  • 标签: 行政诉讼 庭前和解 纠纷类型 程序设计
  • 简介:原被告双方对等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构成了行政诉讼制度运作的基础。本文以“诉讼地位平等权”、“要求公正审理权”和“自愿和解权”为核心,考察了行政诉讼中原、被告之间共有的权利形态。诉讼地位平等权表明了在诉讼中法律角色之间的平等;要求公正审理权则同时表明了法院的义务;自愿和解权则是在行政诉讼法明确禁止调解之外,由当事人之间达成解决纠纷的另外一种制度安排。

  • 标签: 行政诉讼法 中国 当事人 诉讼地位 平等 司法公正
  • 简介:行政调解中的合法原则是我国各类调解中被普遍接受的一个基本原则。但该原则与调解的制度原理和实践存在内在冲突,有必要重新作出解释。这需要对行政调解的对象——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进行分类讨论。分析的难点是对行政争议进行行政调解时的合法标准。对此,本文从多元正义论、新法律现实主义、实践理性和实质法治主义等角度进行分析,以期确立一个以实质正义、良好社会效果为取向的、动态灵活的新标准。

  • 标签: 行政调解 合法原则 法律现实主义
  • 简介:外国行政立法制度述评谢子传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有明确的分工,所以,一般地说,资本主义国家的行政机关都不享有立法权,立法权只能由议会统一行使。然而,随着行政活动领域的不断扩大,行政职权的不断膨胀,议会立法已根本无法...

  • 标签: 委任立法 行政立法制度 职权立法 三权分立 行政立法权 述评
  • 简介:行政执法责任制这一概念是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来的,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也提出了一些要求。然而,该项制度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理论界鲜有系统研究,致一些行政机关想推行该制度又无从下手。基于此,本文系统探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些重大问题:第一部分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法制基础问题。作者提出了三个基础,一是议行合一体制的宪政基础;二是单一制结构的法制统一基础;三是以法治国方略的法治基础。第二部分论证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在精神。作者提出了行政行为规范律、同一律、定量律、制约律、自负律等诸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定律,作为该制度的内在精神。第三部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构造作了初步设计。提出了法律规范和行政手段的分类落实问题;执法项目和权力行使的分块负责问题;命令指示和请示汇报的线路畅通问题;不法确认和制裁规则的对应问题。

  • 标签: 行政执法 责任制
  • 简介:行政计划是行政的一个新兴的重要领域,行政计划行为是行政的一种新的行为模式。为防止计划行政权被滥用,必须将这种权力纳入到法律的监督和控制之中。对行政计划实行法律控制,正成为一个明显而紧迫的问题。

  • 标签: 中国 行政计划 法律控制 程序控制
  • 简介:<正>一、行政诉讼立法概况苏联没有行政诉讼法典。苏联的行政诉讼法以《对公职人员侵害公民权利的非法行为向法院控告的程序法》为龙头,辅之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发明发现及合理化建议法、行政违法行为法等法律中有关行政诉讼的规定,共同构成苏联的行政诉讼法。这种格局,是由于立法时间的先后不同而形成。例如,劳动纠纷审

  • 标签: 行政诉讼法 公职人员 公民权利 法院 程序法 非法行为
  • 简介:<正>从一般法理上讲,一个行为只应触犯一个法条,但由于立法技术和质量的问题造成行政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法律规范出现交叉重叠现象,使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产生了竞合问题。在解决行政处罚竞合问题时有必要先行明确一事不再罚原则。所谓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般认为是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只能实施一次处罚,不得重复处罚。笔者认为这并未穷尽该原则的真实内涵,若一行为触犯多种行政法律规范,分别依法由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不应视为是对同一行为的再处罚,其

  • 标签: 行政处罚 一事不再罚 行政机关 行政法律规范 行政违法行为 竞合
  • 简介:相比普通的社会生活领域,道德对于行政权而言其意义更为深远。一方面,道德是规范行政权的相关法律中必备的内容,丰富、充实着法律的具体内容及形式。另一方面,道德可以弥补法律无法完全覆盖的“空地”,促进行政权的改良与进步。法律与道德在行政法领域的协调互动,共同维护着法律的权威与个人的自由尊严。

  • 标签: 行政权 道德 互动
  • 简介:“受许人的对象人”应从“利害关系人”中独立为新的行政特许法律关系主要主体。该法律关系客体(标的)是完成行政任务的“行为”,而非“物”。该法律关系“标的物”并非“标的”,因是完成行政任务的基础而具公物属性,含“公有公物”与“私有公物”,其效力有公共役权对私权的优先性、物主的维护义务、融通受限等。行政特许各主体基于此客体、标的物产生的多维权利义务构成其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特许法律关系的精细化研究结论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价值。

  • 标签: 行政特许法律关系 主体 客体 标的物 内容
  • 简介:行政调查是行政主体重要的收集信息和获取证据的行政过程,但学界对行政调查的基本概念并未达成一致。本文认为行政调查应采广义概念,在权力性调查与非权力性调查分类的基础上,行政调查的性质应分别界定为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 标签: 行政调查 权力性调查 非权力性调查 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