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从海参体壁组织中分离提取蛋白酶体,研究其酶学性质。方法:新鲜海参组织经匀浆、Tris-HCl缓冲液浸提后得到粗提物,再经(NH4)2SO4盐析、二乙氨乙基葡聚糖纤维素和丙烯葡聚糖凝胶S-300分离纯化后得到海参蛋白酶体。经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分析,其分子质量200ku。结果:海参蛋白酶体特异性最强的检测底物Boc-GAA-MCA,最适pH8.0,最适反应温度45℃。40℃时蛋白酶体活性稳定,在1h的孵育过程中呈现一定的热激活效应。在50~60℃,酶活力随孵育时间的延长迅速下降。K+、Ca2+、Mg2+、Zn2+均可明显抑制其活性。抗痛素、N-甲苯磺酰-L-赖氨酸氯甲基化酮、N-甲苯磺基-L-苯乙胺酰氯甲基酮及E-64均可显著抑制该蛋白酶体活性。结论:海参体壁蛋白酶体具有典型的蛋白酶体的复合型活性,其中胰蛋白酶样活性较强,之后是糜蛋白酶样活性,而肽基谷氨酰肽水解酶样活性最弱。
简介:氨基甲酸乙酯是发酵食品天然产生的1种2A级致癌物。建立以氨基甲酸乙酯脱氨酶为基础的生物清除方法,在食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利用单因素比较方法,通过测定比酶活,对氨基甲酸乙酯脱氨酶的发酵条件和酶学性质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氨基甲酸乙酯的最适发酵条件是:以15.0g/L麦芽糖为碳源,5.0g/LNH4Cl+5.0g/L酵母膏为氮源,7.5g/L氨基甲酸乙酯,培养温度28℃,起始pH5.5。培养菌株枯草芽孢杆菌ZJ0930h后,氨基甲酸乙酯脱氨酶的比酶活达到最大值18.86U/mL。经盐析、离子交换和膜浓缩后,氨基甲酸乙酯脱氨酶的纯化倍数达到174,冷冻干燥的酶粉比活力为32186U/g。氨基甲酸乙酯脱氨酶的最适催化温度45℃,最适反应pH4.0。该酶具有一定的热稳定性,在酸性环境的催化活力和稳定性较好,适当浓度的Zn2+和Mg2+对酶活有显著促进作用。菌株ZJ09所产氨基甲酸乙酯脱氨酶具有良好的催化能力,易于发酵制备,是一种值得深入研究和开发的食品用酶,具有广泛的产业化应用前景。
简介:以蓝色刺孢霉为出发菌株,利用复合(紫外和硫酸二乙酯)诱变处理出发菌株,筛选凝乳酶高产菌株,并对其做遗传稳定性试验,研究蓝色刺孢霉产酶的酶学性质。研究表明,先UV后DES复合诱变初筛,最可能为正突变株的有AI,A7,A15和A18;先DES后UV复合诱变初筛,最可能为正突变株的有B9,B12,B20,B22和B27。通过对上述菌株进行复筛,A18,B9和B20的凝乳酶活比出发菌株分别提高了20.80%,104.32%和37.51%,其中以先DES后UV诱变的菌株B9相对酶活最大,达到(115.95±7.20)SUmL~.酶活增加104-32%。遗传稳定性试验表明B9具有较好的遗传稳定性。通过酶抑制剂试验,确认蓝色刺孢霉所产酶为天冬氨酸蛋白酶。采用SDS—PAGE电泳,制定标准曲线,由其方程得出该凝乳酶相对分子质量为32400ku。通过与小牛皱胃酶酶切位点比较.得出水解产物和小牛皱胃酶的基本相同。
简介:主要研究不同水解度对大豆分离蛋白酶解产物理化性质的影响。结果表明:随着水解度的提高,大豆分离蛋白的相对分子量逐渐减小,其平均粒径、黏度、持水性分别由89.3gm、540mPa·S、699.3%降低至10.2μm、3.07mPa·S、231.1%;而溶解性和持油性显著提高,分别由32.55%、112.7%增加至67.85%、174.7%;乳化性则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在水解度2%时乳化性达到最高为0.462,乳化稳定性无显著变化;起泡性显著增加,在水解度2%时达到最大为107.3%。大豆分离蛋白酶解产物具有与原大豆分离蛋白显著不同的理化性质,为其作为新型食品添加剂提供了可能,拓宽了其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
简介:对大豆皮水溶性多糖(SHWP)的组成及流变学性质进行了研究,为在食品中的应用提供理论依据。采用先碱处理豆皮,再在酸性条件下提取SHWP,对提取的SHWP用气相色谱测定其单糖的组成,用液相色谱测定多糖的组成及分子量,用流变仪和黏度计分析其流变学性质。结果表明:SHWP单糖组成主要为阿拉伯糖和甘露糖,SHWP平均分子量约为30085;SHWP溶液黏度随剪切速率的增加而降低,呈现假塑性流体,其流动特性符合Power-law模型;SHWP溶液的黏度随浓度增大而增大,剪切变稀越明显,随着温度的升高而降低,SHWP溶液在温度10~75℃温度范围内没有凝胶;此外,pH对SHWP溶液黏度有较大影响,在低pH下,SHWP溶液不凝胶也不沉淀。与果胶和CMCNa相比,在相同浓度相同剪切速率下SHWP黏度最小。
简介:股份合作制作为我国农民制度创新的产物,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和城镇中小产权改革的主要形式。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的企业制度。在这里,劳动联合是基础,提供劳动是获得企业成员资格的前提。资本联合采取股份的形式,它是职工共同劳动的基本条件。因而,企业的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出资者,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实现了直接的结合。我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产生和发展体现了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特点。由于理论准备的不足,使政策、立法和实践有不规范、不科学之处。而在实践中的不规范、不科学又影响了人们对股份合作制的认识。理论界对股份合作制的性质与作用等问题的争论至今尚未停止,理论分歧依然明显。本文试图以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论断为基础,对股份合作制的性质进行分析,把股份合作制界定为适合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公有制实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