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相较于国外“中国问题研究领域”而言,国外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对《矛盾论》的解读在价值旨趣、研究范式、理论深度等方面更为深刻。内嵌于西方不同哲学流派的理论逻辑、思辨性强于实践性、生发于马克思主义出现“危机”之际、以复兴马克思的辩证法为宏旨是其基本的理论特征;其五十多年的历史逻辑上溯自《矛盾论》在阿尔都塞的科学主义解读模式下的三次别开生面的出场,下承以反阿尔都塞主义为要旨的以列斐伏尔、莱文为代表的人本主义范式的解读,再继于以亨特为代表的新辩证法学派的理论关照,又现于以齐泽克为先锋的激进左翼复兴唯物辩证法的价值旨趣之中。正确看待其话语体系中的“理论越界”现象,批判性地解读研究成果,吸收和借鉴其有益的研究方法,对创新和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大有裨益。
简介: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强调:“坚持与时俱进,就一定要看到《共产党宣言》发表一百五十多年来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发生的重大变化,一定要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生的重大变化,一定要看到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条件和社会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一定要充分估计这些变化对我们党执政提出的严峻挑战和崭新课题。”为此,本刊编发了上海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组织四位专家分别执笔撰写的四篇论文。这组文章从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等方面简要论述了《共产党宣言》发表一百五十多年来的重大变化,对于深入理解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简介:在马克思的哲学语境中,“对象化(Vergegenstandlichung)”概念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费尔巴哈而非黑格尔第一个大量使用“对象化”概念,而且费尔巴哈是为了阐释黑格尔的哲学而提出“对象化”概念的,他关于人的“对象化”的分析实现了对黑格尔自我意识哲学的一种再诠释,这一点直接影响了刚刚踏上哲学之路的马克思。马克思在《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伊壁鸠鲁研究片段》以及后来的博士论文中,创造性地使用“对象化”概念,赋予其自我意识哲学的内涵。“自我意识的对象化”不仅意味着意识以对象方式呈现其自身,并且意味着意识以对象方式把握其自身,这是意识的真正的自我实现。这种分析也反映出青年马克思对个体自由的现实诉求。这样,“自我意识的对象化”也就构成了马克思柏林期间哲学思考的核心范式。